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治污岂能“老鼠养猫”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7月12日10:42 大洋网-广州日报

  王文琦

  据新华社报道,记者在黄河流域一些省区采访时发现一个怪现象:污染企业“扎堆”的地方,环保部门衣食无忧;而在污染企业被大量关停的地方,环保人员却连工资都发不出。原来,这些地方的环保部门或是财政预算“黑户”、或是财政拨款严重不足,主要靠“自收自支”、向污染企业收费(即排污费)维持生存。于是形成了“老鼠养活猫、打死老鼠猫

受饿”的怪圈。

  环保局的职责是什么?是通过监督检查执法消除污染,或者说最大限度地减少污染,而不能仅仅扮演一个政府设立的收费机关。不少基层环保机关把收取排污费作为创收途径,殊不知,这只是一种在不得已情况下的折中做法:是在排污企业自己无力兴建治污设施的情况下,上缴一定的费用由政府统一投入到污染治理中去。把收取的排污费拿来作为福利和工资发给个人,这显然使排污费的真正用途落空。对此,国务院最新颁布的《排污费征收使用管理条例》有明确的规定:“排污费应当全部专项用于环境污染防治,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截留、挤占和挪作他用。”

  某些靠排污费养活的环保局,所养的人受利益驱使,只会千方百计寻找污染源,开辟新“费源”,根本忘记了所肩负的职责。如果不及时醒悟,如果我们的基层环保部门照这样的方式对待污染问题,我们终将遭受一场环境灾难。

  笔者以为,当前要突破基层治污的怪圈,还要从基层环保部门自身做起。地方政府不能默认环保部门依靠收取排污费来解决经费问题,因为这等于默认了政府机关的逐利行为。而当应有的预算不到位,收上来的排污费又管理混乱、随意挪用,必然加剧执法机关逐利行为的膨胀,最终损坏和牺牲的是一个地方、一个流域的人民的发展环境和生存环境。(来源:广州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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