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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部监督机制形同虚设 谁来拯救芜湖巨龙公司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7月12日11:04 法制日报

  谁来拯救芜湖巨龙公司

  特稿

  在巨龙公司,股东会对董事会、董事会对董事长的监督,以及监事的作用基本形同虚设

  公司出现了两个水火不容的董事会,而且都以公司的名义行事

  公司原董事会6名成员悉数涉嫌犯罪而被采取强制措施

  小股东们说,这是公司治理结构失调和管理混乱的必然

  一位股东无奈地说:公司法在执行中所遇到的问题在巨龙公司身上都能找到

  本网记者 孙继斌

  在看到本刊5月31日《腾达公司股权之争上演“宫廷政变”》的报道后,安徽芜湖有读者来电反映芜湖市巨龙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存在着更为严重的内部纷争,记者于是赶往芜湖采访。

  董事长涉嫌挪用资金230万被罢免

  据了解,巨龙公司的前身是隶属于芜湖市房管局的芜湖市房地产开发公司,2001年10月经过改制而来。成立时公司注册资本500万元,登记股东45名。股东会通过了《公司章程》,通过了由房管局推荐产生的董事会和监事会,改制前的公司领导都了进入董事会,原公司经理张俊担任新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该公司是安徽省第一家改制的房地产公司。

  2004年10月8日,公司董事会的5名董事(注:一名董事在改制后3个月辞职)突然罢免了张俊的董事长、总经理职务,并决定由董事张建国、赵宗谱暂时分别行使董事长和总经理的职权。公司怎么突然发生“政变”了呢?

  据知情者介绍,2004年国庆节期间,张俊通知五名董事10月6日开会,说是在新疆伊宁县城中心有块地50多亩可以开发,利润很大,要求董事会同意他的意见去投资。董事们当即对他的想法和利润估计表示怀疑。张俊又分头找董事们做工作,但还是未达成一致。最后,张俊亮出了杀手锏:他持有公司51%的股份,即使董事会不同意,他也要这么做。

  在这样的情况下,加之在这之前,有的董事已听说张俊在新疆私自开了一家公司,5名董事于是在10月8日采取了上述措施。关于理由,这天的董事会决议是这样说的:由于张俊作为董事长兼总经理未能尽到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赋予其应履行的职责,造成公司管理混乱,公司股东和员工人心涣散,特别是财务信息未能公开,致使董事会除董事长以外的全部董事以及绝大多数股东未能享受到公司法第32条和第49条规定的财务信息、财务状况知情权,严重侵害了广大股东的利益。这个结论记者在其他部分小股东那儿得到了验证。

  关于张俊挪用公司资金用于新疆项目的传闻也很快得到了印证。罢免不久,董事会即聘请律师前往新疆伊宁县调查。调查发现,张俊于2004年7月9日在伊宁注册了伊犁天龙置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龙公司),并担任法定代表人。公司注册资本300万元。其中张俊出资153万元,在巨龙公司担任监事的张娟玖出资30万元,他也是天龙公司的董事。天龙公司正在进行的天龙步行街开发项目已完成过半。

  调查回来后,董事会迅速向公安机关进行了举报。2004年11月,张俊因涉嫌挪用公司巨额资金被立案侦查。但很快被取保候审。同月,董事会和公司股东向公安机关提交了要求审计的报告,并由公安机关委托审计部门进行审计。今年1月30日出来的审计报告表明张俊挪用公司资金230万元。

  新老董事长各自成立董事会

  2004年12月20日,被立案调查的张俊委托公司拆迁部经理邢昌盛主持公司日常工作,并在2005年1月12日上午召开会议宣布了这个决定,还以公司的名义散发了这个通知。同日,四个董事(注:原5名董事中有1人倒戈张俊)针锋相对,以董事会名义发表声明,宣布张俊的授权委托无效,属非法委托,同时由于审计接近尾声,他们还宣布着手筹备召开股东大会。

  于是公司出现了两个班子。此时恰好原董事会任期已届三年。张俊、邢昌盛等人便以公司的名义于今年1月28日在报上登出召开公司股东大会通知。说“经公司超过拥有50%表决权的股东讨论决定在今年2月16日召开股东大会”。这一天,有13个股东与会,会议选出了7名董事组成的董事会,张俊仍任董事长,邢昌盛任总经理,并在报上发了通告。

  不久,张俊退出,邢昌盛接任董事长,一直掌握公章的公司行政人事部原副经理许杲星出任总经理。至此,公司出现了两个水火不容的董事会,而且都以公司的名义行事。对此,四名董事和其他24名股东联名并以公司的名义登报发表“严正声明”,宣布选举无效。声明说“此次会议无论从形式、内容和方式上都严重违反了《公司法》和《公司章程》。”

  不久,张建国等四名董事召开董事会决定3月28日召开股东大会进行换届选举,并登报通知,大会如期召开,27名股东与会。会议选举产生了包括原四名董事在内的7人组成的董事会,张建国为董事长,查波任总经理,并在报上发了通告。随后,董事会向芜湖市工商局提出了变更法定代表人的申请,但工商局迟迟未作回应。

  在此之前,四名董事于今年1月27日以公司的名义将张俊、邢昌盛、许杲星三人告上法庭,要求三被告立即停止以公司、公司法定代表人及其代理人的名义从事一切活动;立即交还公司公章、法定代表人印章、营业执照等文件。芜湖市镜湖区法院以案情重大为由移送芜湖中院管辖。

  原董事会6名董事悉数涉嫌犯罪

  就在四名董事采取法律行动的时候,执法机关也找上了他们。5月24日,张建国等四人因涉嫌职务侵占被取保候审。这是怎么回事呢?原来,在去年9月份,张俊主持董事会,6名董事按出资比例以分红的名义将公司的185万元分了。此事未经过股东大会,其他股东也不知晓。而本来股东会定的是三年不分红。就在此前一天,即5月23日,一直取保候审的张俊被检察院批捕,原董事会中的另一名董事也因涉嫌挪用公款而被批捕。

  至此,公司原董事会6名成员悉数涉嫌犯罪而被采取强制措施。

  小股东们说,这是公司治理结构失调和管理混乱的必然。

  据他们说,公司虽然改制了,但股东会和董事会基本形同虚设,内部的制约机制基本不存在。

  比如董事和监事的变动问题。有一个董事在公司成立不久就退出了,但公司既没开股东会补选,也没报工商局备案。再比如退股和转股的操作,在公司成立时的45名注册股东中原没有张娟玖,但2003年4月30日的董事会决议,却同意把3个股东合计股金5万元转让给他。而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向外转股是需经股东大会同意的。

  在小股东看来,企业虽然改制了,职工变成了股东,但对他们来讲没什么变化,公司还像以前那样,不开股东会,没有分红,参与不了决策,公司的经营状况还是两眼一摸黑。2002年5月,众多的小股东曾在上班时间找到张俊要求财务公开,遭到拒绝,引发冲突,小股东们还被警察带到派出所讯问。此事虽然过去了,但公司内部的矛盾并没有平息,潜藏的危机只是初露端倪。

  谁来拯救巨龙公司

  巨龙公司走到这一步,看似偶然,其实早在改制的时候隐患已经埋下了。

  2001年10月7日,芜湖市体改委在同意芜湖市房地产开发公司整体改制方案的批复中是这么规定的:原公司改制后,同意在新体内部募股,并吸收部分法人股,成立巨龙公司。公司注册资本500万元,其中个人股350万元,占总股本的70%,法人股150万,占总股本的30%。但实际情况是,截至2004年11月15日共内部募股183.7万元。审计报告得出的结论是:公司的注册资本出资虚假,改制没有按照批复去做,但公司原先的主管部门和体改委没有跟踪监管,当然就更谈不上纠正。

  不仅如此,一些部门还放任了问题的产生。比如注册和变更的问题,公司直到2004年11月15日才内部募股共183.7万元,但成立时工商局竟然会登记注册资金500万元。2003年12月29日下发的营业执照注册资本又变成了1020万元。如此虚假注资,在验资和注册环节竟然一绿路灯。在公司出现两个董事会的状况下,孰是孰非,谁符合变更的条件,工商局也一直不下结论。就这样,巨龙公司就一直在违法的跑道上颠簸着。

  张建国等四人被取保候审后,已向法院申请中止了他们诉张俊等三人的民事侵权案件的审理。现在对巨龙公司的问题,当地政府没有说法,民事案件法院中止审理,变更法人代表的申请被工商局退回,刑事问题公安局还在侦查。

  面对如此局面,广大股东们很着急,也很无奈,更是迷惘!他们一再问:如此下去公司怎么办?哪个部门应该负有解决问题的义务和责任?他们应该指望哪个部门解决公司的内部纷争?

  巨龙公司路在何方?谁能回答股东们的这个问题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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