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综合 > 正文

修车技术员要统一考试 8月1日新规实施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7月12日11:04 法制日报

  本网记者 陈煜儒

  由交通部制定的机动车维修行业的一部系统性和综合性的管理规章《机动车维修管理规定》(以下称《规定》)将于8月1日正式实施。

  交通部公路司司长张剑飞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说,目前机动车修理业务中,维护和专项

修理呈现快速增长态势,大拆大卸的时代已经过去,经验修理方法也已为越来越先进的修理方法所取代。

  针对机动车维修中的这些特点,《规定》对机动车维修经营规范及经营者义务、监督检查、法律责任等都进行了重新调整和规范。

  修车企业市场准入许可更细

  《规定》细化了行政许可项目和内容,依据维修车型种类、服务能力和经营项目实行分类许可。

  按照车型种类,机动车维修业务分为:汽车维修、危险品货物运输车辆维修、摩托车维修和其他机动车维修。按照经营项目和服务能力,将维修业务分为:一、二、三类维修经营业务;摩托车维修分为:一类和二类维修经营业务。

  维修车辆质量保证期制度更完善

  车主将车开进维修场后,维修企业要对所修车辆的维修质量确立一个保证期。《规定》依据《道路运输条例》的要求,建立了维修质量保证期制度,明确了不同车型的维修质量保证期,强调了质量保证期内车主的权利和义务,规范了管理部门对质量纠纷调节和责任的认定办法。对质量保证期的具体指标,《规定》还按照维修车型和维修类别进行分类规定。

  水平考试制度对维修人员要求更高

  随着机动车技术的发展,大量的电子技术、新材料、新工艺等广泛应用于机动车制造,机动车维修的技术含量不断提高。这就要求机动车维修的技术含量不断提高。《规定》要求对机动车维修技术人员实施统一考试制度。据介绍,目前,交通部正在制定相关考试大纲和考试办法。

  质量信誉考核机制使动态管理更强

  据介绍,《规定》将积极推进企业诚信体系建设,将维修企业相关情况定期向社会公布,充分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基础性作用;在管理上,将由过去的“重审批、轻监管”向审批、监管并重直至重监管、软审批方向转移。

  本报北京7月11日讯链接

  有关数字显示,我国汽车保有量每年以超过GDP增长率3个百分点左右的速度高速增长,这也使得车辆维修量增幅明显,车辆维修服务也越来越受到人们的关注。据交通部统计,截至2004年年底,全国共有汽车摩托车维修业户34.9万户,是1978年的70倍。2002年,年维修量首次突破一亿辆次,2004年达到1.29亿辆次,年维修产值达300亿。


新浪友情提醒:看新闻也有“巧”方法! 
收藏此页】【 】【打印】【关闭
新 闻 查 询
关键词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 - 2005 SINA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新浪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