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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青年命殒骗婚陷阱 法院一审判决,两主犯一死刑一死缓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7月12日11:28 贵州都市报

  金黔在线讯一帮农民设下骗婚圈套,将一名来贵州找对象的安徽男子绑架。这名男子被绑架后,因反抗惨遭杀害(本报曾作报道)。7月11日,记者从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新闻中心获悉,该院对此案作出一审判决,参与该案的一个主犯被判处死刑,另一个主犯被判处死缓,其他3个同伙也分别领刑。

  法院审理查明:27岁的郭方凯和25岁的郭方华是两兄弟,都是黔西农民,其中郭方华曾因

盗窃罪被判过刑。现年18岁的小燕是郭方华的女友,晏德琴则是郭方凯的女友。

  早在安徽青年龚某某来贵州找对象之前,郭方凯就知道了这个消息,他找到弟弟郭方华,商量利用龚急于寻找对象的心理,由小燕出面作为诱饵,进行骗婚。

  去年9月初,龚某某与小燕见面,对小燕颇有好感。9月22日,郭方华等经预谋后,由小燕将龚某某骗到筑城海马冲郭方华的住处,4人持刀将龚某某捆绑在床上,从其身上搜出200元现金和一张银行储蓄卡。在逼问龚说出密码后,他们通过自动取款机查到卡上无钱,郭方凯遂邀约老乡、刑释人员姚小坤来到郭方华的住处。5人于23日凌晨租车将龚某某捆绑运到白云区都拉乡奔土村打冲关山坡上过了一夜。

  天亮后郭方华等人又逼迫龚某某打电话回安徽,要家里人汇1.6万元“礼金”到龚某某的储蓄卡上,龚某某打了电话,但是龚家一直没有汇钱。

  当天下午4时许,龚某某看见只有郭方华一人看管自己,遂进行反抗,其间被郭方华持刀刺死。

  法院认为,郭方华在绑架行为中杀害被害人,系主犯,且在刑满释放后5年之内又重新犯罪,属累犯,应从重处罚,郭方凯、小燕在绑架行为中起主要作用,属主犯,应从重处罚,但小燕作案时未满18周岁,属未成年人,应对其从轻处罚。

  法院一审遂以绑架罪和抢劫罪分别判处郭方华死刑,郭方凯死刑,缓期两年执行,小燕有期徒刑13年、晏德琴有期徒刑10年,以绑架罪判处姚小坤有期徒刑15年。

  作者:赵车 来源:金黔在线—贵州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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