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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子被拘留 孩子专人管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7月12日11:44 中国宁波网-宁波晚报

  记者李锋通讯员史海红毛春华

  宁波晚报讯法律无情人有情。昨天下午,被关押在拘留所里的卖淫女刘某得到消息:她两岁大的女儿已由江东东柳派出所的一位工作人员带回家去代为照顾。

  事情要从7月9日说起:当天下午,东柳派出所民警在儿童公园附近一出租房内抓获了

一对嫖娼卖淫男女,女子姓刘,湖南人,今年27岁。按照有关法律,警方当天对刘某作出了治安拘留7天的处罚决定。可这时,刘某突然提出她身边有一个两岁大的女儿无人照顾。原来两月前,刘某和丈夫吵了一架,一气之下她带着女儿来到宁波。因为打工无着,不久她干起了卖淫的勾当。

  刘某在宁波没有熟人,她又坚决不肯让在老家的丈夫知道此事,派出所领导决定将刘某的女儿带到所里来照顾。民警帮刘某的女儿洗了澡,给她买来了新衣服,当夜专门指派民警照顾。7月10日,派出所工作人员小张知道此事后,主动提出自己的母亲退休在家可以照顾孩子,把刘某的女儿带到了家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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