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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观察:合作建房需要政府护航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7月12日13:40 金羊网-新快报

  吴向阳

  广州一批合作建房者日前召开“广州合作建房筹委会成立大会”,该活动发起者魏琨表示,下周将向广州市国土房管局提交《关于成立广州住房合作社的请示》。该住房合作社的宗旨被设定为:以非营利为目的,以最低的成本价、最好的质量、最公平合理的方式分配给社员。(据《羊城晚报》)

  对于合作建房,有人说,是人们现实的无奈的理性选择,更有人说是“乌托邦”。理想归理想,现实还得面对。现在,广州一批合作建房者在自己的努力下,也进入了实质性的阶段,而接下来,就要看政府的态度了。因为在目前法律法规不严密的情况下,合作建房的人能否通过政府登记,很大程度上决定于政府的态度。比如,大连的合作建房在政府的叫停下偃旗息鼓,一时引起民愤。

  基于此,我们更希望广州的有关政府部门要有所作为,为合作建房保驾护航,帮助个人合作建房圆幸福家园梦者打破一些难关,在土地、规划、计划、建设等方面给予建房合作社以支持。其次,加快关于住宅合作社和集资合作建房的立法工作,保证集资合作建房有法可依,有章可循,让合作建房有个好的法制环境。而这些,如果得不到政府有关部门的配合和支持,合作建房只能是“水中的月亮”,可望而不可即。

  其实,这方面外国的政府对此都有所作为。日本政府在法律上明确了劳动金库(工人银行)与住宅金融公库(住宅银行)对日本住宅合作社的融资义务。德国,为鼓励私人建房,政府通过减免税和其他奖励措施予以鼓励。有人说,不管合作建房最终采取的是什么样的形式,在中国现有的国情下,其现实意义和理论意义都是非常深远的,因为它给开发商敲响来自民间层面的的压力的警钟。现在既然个人合作建房就是对“房产暴利”的无奈之下,自发的市场选择,那么对“房产暴利”趋势也有一定制约作用,能保证老百姓的利益,符合老百姓的愿望,那么有关政府部门拿出气魄和勇气因势利导、合理规范,让个人自愿合作建房者享受到房地产商所能享受到的一切便利,保证合作建房行驶在法律和理性的轨道上。

  (侯颖/编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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