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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晋江市城乡医疗救助方案》敲定救助范围及标准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7月12日16:11 海峡都市报

  N本报记者 万代辉

  本报讯在患有10种重大疾病后,晋江市5大类人员将可得到政府的医疗救助,救助金额分别为6000元至10000元不等。昨天,记者从晋江市获悉,目前《晋江市城乡医疗救助方案》已正式通过,并将着手实施。

  救助对象

  五大类十种疾病

  据了解,该方案将实行属地管理原则,并与建立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相互衔接。现阶段的医疗救助对象,为具有该市城乡居民户籍的5类贫困群众:享受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含五保对象);在乡重点优抚人员中困难的;革命“五老”人员中的困难对象;上世纪六十年代精简退职职工中享受40%救济人员;社会福利机构收养的“三无”人员(即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无法定抚养人的对象)。

  救助疾病范围包括:尿毒症、恶性肿瘤、白血病、再生障碍性贫血、心肌梗塞、脑出血(脑血栓)、严重肺源性及风湿病、晚期肝硬化、脑性瘫痪等10种;救助标准最高为10000元,最低6000元。

  符合救助条件的对象,原则上实行一年救助一次,救助资金分2~3次支付,首次救助金凭医院证明支付20%,再次根据发生的医疗费用总额确定救助次数及救助金,但救助金总额不超过规定的最高标准。

  申请程序

  先向村居提出申请

  方案规定,凡符合医疗救助条件人员,由本人或委托人向其户籍所在地村(居)委会提出申请,填写《晋江市城乡贫困群众医疗救助申请审批表》一式二份。申请时,申请人必须提供以下材料:身份证、户口簿、五保证或低保证及相关人员的有效证件;当年度二级甲等或以上医院出具的医疗诊断书及医疗费用总额收据、必要的病历材料。然后,经由所在地村(居)委员会调查评议,镇、街道政府审查和民政局审核,最后交由市政府审批。

  同时,晋江市民政局将对医疗救助对象建立完整档案,入档资料包括个人申请审批表、相关各种有效证件复印件、医院疾病诊断证明书及相关检查报告单、结算清单等证明材料复印件。另悉,该市救助工作虽从下半年开始,但若是今年上半年发生病灾的救助对象,仍可在下半年中申请救助,因此今年该市财政救助金仍需预算安排200多万元。

  定点医院

  优质服务合理收费

  医疗救助定点医院,将由晋江市卫生局向社会公布。救助对象凭五类证明以及社会福利机构出具的证明,到这些定点医疗机构就医。晋江市同时规定,医疗救助对象在定点医疗机构住院期间,院方将对其住院床位费、护理费给予减收50%的优惠;大型设施检查费、手术项目费用给予减收20%的优惠。此外,定点医疗机构,还必须完善并落实各项诊疗规范和管理制度,保证服务质量,合格检查、合理用药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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