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后猥亵女残疾人“收获”刑期1年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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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7月12日21:03 法制晚报 |
本报讯在酒精的刺激下,41岁的大兴农民马某闯进同村村民刘某家,对左半身肢体残疾且轻度精神发育迟滞的刘某的妻子杨某实施了猥亵行为。近日,大兴法院以强制猥亵妇女罪判处马某有期徒刑1年6个月。 去年12月24日晚上,家住大兴魏善庄某村的马某和朋友一起喝完酒,来到同村村民刘某家串门。见只有刘某的残疾妻子一个人躺在床上,心出歹意的马某将其拽到地上实施了猥 亵行为。事发后,马某逃到其姐姐家躲避,后被抓获归案。作者:付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