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证销售危险化学品将被依法取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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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7月13日03:06 人民网-江南时报 |
本报记者 黄勇 报道 即日起,江苏未取得《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的单位,将不得继续从事危险化学品销售。记者昨日从江苏省安监局获悉,江苏今后无照、无证的非法危险化学品经营单位和销售网点都将被依法取缔。 据了解,目前江苏全省共有6274家危险化学品经营单位取得了省安监局颁发的《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但江苏省安监局危险化学品处的赵启凤处长表示,目前仍有部分须申 办《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的危险化学品经营单位,未能取得许可证。省安监局严格要求,全省各级安监部门要严把危险化学品经营单位市场准入关,对未取得《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的单位要依法进行查处,并配合有关部门依法取缔无照、无证的非法危险化学品经营单位和销售网点。对已取得《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的单位,各地安监部门要向社会公告,并向有关部门通报。又讯记者昨日获悉,江苏全省共有223家企业近日经审查符合危险化学品包装物、容器生产企业定点生产条件,已颁发了危险化学品包装物、容器生产企业定点证书。今后未取得危险化学品包装物、容器生产企业定点证书的单位,不得再从事危险化学品包装物、容器生产。 《江南时报》 (2005年07月13日 第四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