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卖二手房必须缴个税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7月13日03:31 北京晨报

  市地税局重申——

  市建委即日起严查商品房预售违规行为

  晨报讯(记者朱烁)昨天,市地税局明确表态,二手房转让按规定必须缴纳个人所得税。市地税局向新闻媒体发布今年上半年的整体税收情况,媒体关注的焦点集中在二手房转

让缴纳个税上。

  “转让二手房赚了钱,是必须要缴纳20%的个人所得税的。”市地税局个税处副处长史晓军说,近几年来,北京一直在征收这项税,但由于2005年以前涉及房屋过户的契税由房地产管理部门代收,所以存在贯彻个税政策不太好的问题。今年,房产契税改由地税部门直接征收。下一步,地税部门有意联合房屋管理等相关部门,加强二手房转让个人所得税的征收。

  今年上半年,北京地税税收增幅逐步趋缓,房地产开发投资、商品房施工面积增幅回落是主要原因。今年上半年累计组织入库各项税费收入435.8亿元,同比增收70.6亿元,增长19.3%。但上半年税收增幅低于近三年平均增幅3个百分点。

  据市地税局负责人分析,由于房地产开发投资、商品房施工面积、信贷扩张速度及居民服务性支出四项经济指标增幅均较上年回落,经济总体增速较上年放缓,本市地税增幅回落的趋势与经济发展趋势基本保持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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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早在1999年,建设部出台相关规定促进二手房交易时就提到要缴纳个税。2003年,本市又出台了相关规定,仍然强调二手房转让必须缴纳个税。今年5月,本市再次强调了二手房转让必须缴纳个税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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