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综合 > 正文

成都中小学收费标准公布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7月13日05:27 四川在线-华西都市报

  本报讯(记者王立) 昨日,成都市物价局公布了2005年秋季成都市小学、中学、高中的教育收费标准。据悉,此次教育收费界定了成都市城区9年义务教育,以及非义务教育的普高、职高教育的所有收费标准。并提出部分可预收费用和按学年收取的借读费、择校费。

  据了解,9年义务教育向学生收取的费用仍然包括三部分:国家规定的“一费制”,包括杂费、课本费、作业本费、信息技术教育费;综合服务费,包括社会实践活动费、教辅资

料费、初中自行车停放费、体检和防龋齿费、小学托管费;其他费用,包括借读费、住宿费、初中升学考试费(含体育考试费、实验考试费、升学考试费)和初三补习费。


新浪友情提醒:看新闻也有“巧”方法! 
收藏此页】【 】【打印】【关闭
新 闻 查 询
关键词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 - 2005 SINA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新浪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