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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起 公共建筑要执行节能标准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7月13日06:44 成都日报

  (记者李兴明)昨日,市政府召开了《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以下简称《标准》)宣传大会。据悉,新《标准》从7月开始施行。昨日市建委发出通知,7月起,凡到市建委办理施工图职能部门审查的我市五城区公共建筑项目,以及到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办理施工图纸审查手续的其它区(市)县的公共建筑项目,必须严格执行《标准》。

  从2006年1月1日起,凡是已通过了施工图纸审查,但尚未取得《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

》,也未做节能设计的新、改、扩建公共建筑项目,必须补充、完善节能设计并重新通过施工图审查后,才能开工建设。

  记者了解到,为了认真贯彻执行《标准》,我市将通过建立新闻披露制度和市场禁入制度,对不执行国家建筑节能设计标准的设计单位和建筑单位进行曝光,并给予一定的处罚直至清除出市场。并且着力建立一整套经济激励制度,唤起全民的节能意识。

  据悉,从2004年2月1日起我市开始贯彻推行国家的《夏热冬冷地区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标准》,市建委在2004年3月1日以后新开工住宅的施工图审查中,对不符合国家建筑节能标准的施工要求必须重新设计。目前成都节能正按50%的目标稳步推进,我市节能示范工程证明,开展建筑节能工作,不仅能够取得良好的经济效益,而且还能获得可观的社会效益。(来源:成都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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