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综合 > 正文

录取通知只寄送不转交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7月13日07:41 华商网-华商报

  昨日记者从省招办了解到,今年陕西省普通高校招生录取仍实行“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录取体制。招生院校录取新生要按时完成调档、阅档、退档等各环节。

  据介绍,普通高校招生录取照顾政策分为加分投档、降分投档、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三类。符合多项照顾政策规定的,只享受照顾幅度最大的一项。除定向就业和少数民族预科班外,其他所有照顾政策只适用于提前录取、一本、二本三个批次的文史和理工类考生,其

他批次和科类不适用。

  招生院校录取新生要按照规定的程序,按时完成调档、阅档、退档等各环节的工作。为保证录取进度,结清档案的时间为:第一志愿必须在24小时以内,第二志愿必须在6小时以内,调剂志愿必须在4小时以内。

  招生院校拟录取的新生名单由省招办核准,并加盖“陕西省招生委员会办公室普通高校录取新生专用章”,方为有效。招生院校须根据省招办核准的录取新生名单填写录取通知书,加盖本校公章直接寄送考生本人,不得由其他任何机构或个人转交。招生院校未收到录取新生名单前,不得寄发录取通知书。


新浪友情提醒:看新闻也有“巧”方法! 
收藏此页】【 】【打印】【关闭
新 闻 查 询
关键词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 - 2005 SINA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新浪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