录取通知只寄送不转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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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7月13日07:41 华商网-华商报 |
昨日记者从省招办了解到,今年陕西省普通高校招生录取仍实行“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录取体制。招生院校录取新生要按时完成调档、阅档、退档等各环节。 据介绍,普通高校招生录取照顾政策分为加分投档、降分投档、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三类。符合多项照顾政策规定的,只享受照顾幅度最大的一项。除定向就业和少数民族预科班外,其他所有照顾政策只适用于提前录取、一本、二本三个批次的文史和理工类考生,其 他批次和科类不适用。招生院校录取新生要按照规定的程序,按时完成调档、阅档、退档等各环节的工作。为保证录取进度,结清档案的时间为:第一志愿必须在24小时以内,第二志愿必须在6小时以内,调剂志愿必须在4小时以内。 招生院校拟录取的新生名单由省招办核准,并加盖“陕西省招生委员会办公室普通高校录取新生专用章”,方为有效。招生院校须根据省招办核准的录取新生名单填写录取通知书,加盖本校公章直接寄送考生本人,不得由其他任何机构或个人转交。招生院校未收到录取新生名单前,不得寄发录取通知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