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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动物园”惹怒四邻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7月13日07:44 华商网-华商报

  本报讯(记者 张那 宁峰)西安市东四路一住户在自建的3层民宅内,养了鸡、鸟、猫、狗以及孔雀等很多动物。主人喜爱动物本是件好事,但宠物的叫声和散发的臭气,令周围的住户不太满意。

  10日上午,在东四路西安市43中教师宿舍楼的2楼上,便能听到对面仅隔一个过道的楼上传出鸡叫声,还闻到一股动物的臭味。来到3楼,看到对面一座三层民宅的3楼平台上养了

很多花草,放置了很多鸟笼,里面养了很多鸟,笼中还有几只黑色的小鸡。3楼顶上还有一个临时搭建的小棚子,外面放置着几个鸡笼,笼内公鸡不时扬起脖子“高歌一曲”。只要有一只鸟或鸡叫,各种各样的叫声就都响了起来,热闹极了。

  一个小伙子正在为那些动物喂食,他说楼上养了十几种动物,有两只孔雀、十几只斗鸡、三只小狗等。养这些动物不是为了卖,纯粹是因为喜欢。记者提出要进到家里采访时,遭到了拒绝。

  一位长期住在这里的居民说,那家人爱动物,把自己家办成“动物园”的心情大家可以理解。但是,这些动物的吵闹声和熏人的臭气,实在让邻居无法忍受。这些鸡每天早晨不到5点就开始打鸣了,太烦人了。

  今年3月1日起开始施行的《陕西省城市市容环境卫生条例》早就作出了规定,禁止在设区的市和县级市的市区内饲养鸡、鸭、鹅、兔、羊、猪、牛等家禽家畜,违反规定的,责令限期处理;逾期不处理的,予以没收,并处以10元以上50元以下罚款。这位爱养动物的市民,可要注意了。同时希望相关部门能加强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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