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综合 > 正文

小科长侵吞公款400多万元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7月13日08:11 重庆晚报

  巫山县国土资源局规划计划和耕地保护科(耕保科)科长杜江,利用职权伙同他人贪污、挪用公款高达400多万元。昨日,他和周汝清等6个同伙在市二中院受审。

  指控侵吞征地补偿款

  杜江今年34岁,是巫山县国土局耕保科原科长。据市检察院二分院公诉人指控称,19

98年12月至2004年5月期间,杜江利用职务之便,采取虚列、重报等手段,单独或者伙同他人侵吞征地补偿款共计409万余元,并分赃230万余元。同时,他还利用职务之便,挪用征地补偿款56万余元。

  公诉人还指控,被告人周汝清伙同杜江等人采取添加、重列等手段侵吞征地补偿款132万元,并分赃48万余元;易继定伙同杜江等人采取虚增补偿款的手段侵吞征地补偿款93万余元,并分赃20万元;陈平、陈祖友、涂永平和袁孝华也分别被指控伙同杜江虚增冒领征地补偿款数万元。

  据指控,杜江等在征地过程中,先后17次采取虚增土地面积和虚报土地上的植被等手段,伙同周汝清等人,大肆贪污公款。征地补偿款发放后,杜江甚至主动打电话给他的同伙,明确表示要分钱。而在瓜分征地补偿款时,杜江往往要拿“大头”。

  1998年12月,巫山县国土局征地办在为大昌镇新集镇建设而征用宁河村12社、13社土地过程中,陈平多次分别向杜江等提出在征地时,为其家虚增补偿,后与之平分,杜江表示同意。随后,他在征地补偿统计表册上给陈平的父亲名下虚增土地面积12亩多,宅基地面积453平方米,在陈平以及他的兄弟名下虚增非耕地面积2亩。在审核汇总时,他发现陈家的地面附着物调查登记表上有大量涂改、添加的痕迹,估算虚增树木补偿款共5、6万元。

  2000年4月,巫山县国土局组织对陈平等户包括1997年已征土地面积全面复查。复查中,杜江睁一只眼闭一只眼。这样,陈平家实际共虚增土地和附着物补偿款13万余元。杜江随后打电话给陈平,要求分钱。2001年7、8月,陈平在巫山分给杜江3万元。

  被告人陈祖友等人也采取相同方式,贪污征地补偿款。

  重列补偿侵吞公款

  2001年7月,杜江在负责巫山县“两校”(也称“七校合一”)工程征地的过程中,将本应发给巫峡镇苟家5社的集体堰塘补偿费39万余元从银行取出后陆续用作私人开支。2002年工程开工时,村民没有领到征地补偿款,便阻止工程开工。当国土局负责人就此询问杜江时,他谎称还未拨付。

  后经批准,杜江筹集到30万资金。随后,他写报告要求拨余款99528元。而此前政府拨付的399528元补偿款被杜江全部侵吞。

  挪用公款自己开支

  除了侵吞征地补偿款,杜江还把公家的钱当成自己的,随意挪用。他把未领取征地补偿款的人销户,然后,将这笔钱存入自己的账户中,随意使用。

  2001年,杜江在经手发放为大昌镇新集镇建设而征用宁河村土地补偿费时,把扣回未发放给农户的补偿款14万余元取出后,存入自己的账户。

  2003年,杜江在负责征用大昌镇垃圾处理场建设用地时,将10户未领取的征地补偿款14万余元销户后,转存入自己的私人账户,随意使用。

  据指控,他先后4次采用相同手段,共挪用公款56万余元。其中最多的一次挪用了24万余元。

  案发后,杜江先后退赔赃款70万余元,其余几个被告人也退赔数量不等的赃款。昨天在法庭上,面对指控,杜江等被告人除了对案件细节有不同意见外,基本认罪。据悉,今天庭审还将继续。

  记者 易守华 实习生 冯鄢网络编辑:翁正平


新浪友情提醒:看新闻也有“巧”方法! 
收藏此页】【 】【打印】【关闭
新 闻 查 询
关键词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 - 2005 SINA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新浪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