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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先进检察院深山“取经”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7月13日08:14 红网-湖南日报

  本报7月12日讯(记者 何淼玲 通讯员罗家欢王岸)7月6日,刚刚荣获首届“全国十佳检察院”殊荣的长沙市雨花区人民检察院负责人,冒着30多摄氏度的高温,来到泸溪县人民检察院“取经”,学习该院干警艰苦奋斗、甘守清贫的精神。

  1995年5月,为服从国家重点项目五强溪水利工程建设需要,泸溪县检察院随县城迁至白沙镇。由于财政困难,该院没有办公楼,干警至今仍挤在低矮、潮湿的杂房内办公,人均

办公场地不足4平方米。尽管时下是酷暑炎炎的夏季,也只能靠几把电风扇降温。面对艰苦的环境,该院干警从不向发案单位索拿卡要,树立了检察机关的良好形象。他们发扬艰苦奋斗的精神,扎实开展各项检察工作,近年来被省检察院评为“五好检察院”,被县委、县政府评为“双文明单位”。

  在参观了该院办公场地、听取了该院的情况介绍后,雨花区检察院检察长彭志敏感叹不已:“在如此艰苦的条件下,泸溪县检察院的工作能开展得这么好,实在难能可贵!”

  在省人民检察院的指导下,雨花区检察院和泸溪县检察院结成对子:雨花区检察院将泸溪县检察院作为思想教育的基地,泸溪县检察院向雨花区检察院学习先进的管理经验、丰富的办案手段。双方表示,不定期互派干警跟班学习,业务上取长补短,两个院携起手来,共同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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