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综合 > 正文

小蕾帮你问(13日)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7月13日08:16 重庆晚报

  綦江李先生:我是汇景花园的业主,开发商要求代收三通费12000多元,是否合理?

  綦江县物价局:这些费用是由开发商代收。

  渝北周先生:小区的大修基金应按照什么标准收取?

  市房管局:应按照购房款的2%或3%(有电梯)的比例收取。

  九龙坡李姓同学:工学院对于今年未考试合格的科目,以每学分80元的标准收取重修费,是否合理?

  市教委:根据有关规定,实行学分制的高校,学生有一次补考机会,学校不得收取补考费,但补考不及格、需重修者,应按物价部门核定的标准收取重修费。

  石 蕾网络编辑:翁正平


新浪友情提醒:看新闻也有“巧”方法! 
收藏此页】【 】【打印】【关闭
新 闻 查 询
关键词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 - 2005 SINA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新浪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