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蕾帮你问(13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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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7月13日08:16 重庆晚报 |
綦江李先生:我是汇景花园的业主,开发商要求代收三通费12000多元,是否合理? 綦江县物价局:这些费用是由开发商代收。 渝北周先生:小区的大修基金应按照什么标准收取? 市房管局:应按照购房款的2%或3%(有电梯)的比例收取。 九龙坡李姓同学:工学院对于今年未考试合格的科目,以每学分80元的标准收取重修费,是否合理? 市教委:根据有关规定,实行学分制的高校,学生有一次补考机会,学校不得收取补考费,但补考不及格、需重修者,应按物价部门核定的标准收取重修费。 石 蕾网络编辑:翁正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