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带上旅游险游欧洲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7月13日08:33 东方网-劳动报

  文\黄蕾

  中国外交部领事司日前发出通知,提醒进入欧洲国家,特别是到申根协定国公务、旅游、探亲的人士,必须携带国际旅游保险单原件,避免因此而被拒入境造成个人的经济损失。

  随着欧盟不断向国内游客开放,越来越多的市民前往欧洲国家观光旅游。去年6月1日,欧盟理事会“关于旅游医疗保险是签发申根签证的附加条件”的决定正式生效,去欧盟各国,办理旅游医疗保险已成为签发申根签证的基本前提。根据欧盟这一新的规定,在送递签证前,出游人要先办理国际旅游保险,入境时要出示国际旅游保险单原件,否则将会被拒入境。

  但据了解,各国对购买旅游险要求不一。部分国家要求中国因公人员在申办签证时提供保险单复印件,部分则要求提供保险单原件或有关保险公司出具的证明。另外,申根国家对中国因公人员须持保险单原件入境的要求不尽一致,有严有松,甚至个别国家不同入境口岸的要求也不相同。

  正是由于出国人员缺乏对目的国在保险上要求的了解,导致被拒签的情况屡见不鲜。因此,专家建议,出国人员应根据目的国不同,量体裁衣购买保险。与此同时,欧盟这一规定,也催热了一度受冷遇的国际旅游险市场。据记者了解,目前,多家保险公司都推出了涵盖紧急救援服务的国际旅游保险,如中国人寿和法国安盛援助公司合作、人保财险和国际救援中心(SOS)合作等等。这样,一旦被保险人在境外发生意外伤害、疾病等,将由这些国际救援组织进行一系列救援服务。(来源:劳动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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