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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万名大中专毕业生将落户甬城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7月13日09:29 中国宁波网-宁波日报

  宁波日报讯(记者沈朝晖通讯员牛洪波张文溪)今年,来自全国各地大约3万名大中专应届毕业生将陆续到我市工作。近日,市人事局出台了具体的毕业生就业报到办法。

  今年毕业生报到办法与去年大致相同。其中2005年在市三区(海曙、江东、江北)范围内就业的大中专毕业生,人事关系由用人单位直接接收的,毕业生持《就业协议书》或《就业调整协议书》、《就业报到证》直接到用人单位报到(如《就业报到证》的抬头注明为

“宁波市人事局”的,也不需要到市人事局办理报到手续)。到单位报到后,毕业生或用人单位派员持《就业协议书》或《就业调整协议书》、《就业报到证》(附带复印件)、《户口迁移证》和就业单位出具的报到证明到就业地户证中心办理落户手续。实行人事代理的,毕业生持《就业协议书》或《就业调整协议书》、《就业报到证》先到市或区人才中心报到,然后毕业生持人才中心代理接收证明到用人单位报到,再持《户口迁移证》等相关材料去户证中心办理落户手续。未落实就业单位的毕业生到市或区人才中心办理就职信息登记,并可继续在人才市场自主择业,待落实就业单位后,持《就业协议书》、《就业报到证》到当地人才中心鉴证后,办理报到手续。

  去各县(市)或其他区就业的毕业生(包括就业报到证的抬头为“宁波市人事局”的),直接到就业地并按当地人事部门有关规定办理报到手续。毕业生当年未落实单位,于当年12月凭《就业报到证》去生源地人事部门办理转移手续,将人事关系及档案转交当地人才开发服务中心管理,同时须于年底前到生源地公安部门办理户口迁移手续。

  根据规定,宁波市外生源本科及以上学历应届毕业生,可在本市“先落户后就业”。年底前,在当地人才开发服务机构办理代理、鉴证手续后,即可进入宁波择业。有关情况可到宁波人事网(www.nbrs.gov.cn)、宁波人才网(www.nbrc.com.cn)、宁波市大中专毕业生就业网(www.nbbys.com)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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