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综合 > 正文

疫苗未冷藏竟敢当街卖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7月13日09:42 东南快报

  本报讯昨日,福州市药品监督管理局对辖区内的疫苗经销点进行一次专项检查,惠康诊所等医疗机构非法经销被查处。执法人员告诫市民:注射疫苗要到正规的指定的规范化接种门诊接种。

  昨日,福州市药监局出动了执法人员分成三组对福州市的疫苗经营、接种情况进行突击检查,检查中,发现一些诊所、社区卫生服务站有违规销售注射疫苗的情况。

  在西洪路的一家吴枫诊所,当执法人员以消费者的身份去购买疫苗时,该诊所的工作人员称有。而当执法人员亮明自己身份时,该工作人员却改口称,疫苗在老板家,不在此地,执意不告诉疫苗的所在。最后,执法人员在隔层上一冰箱中搜出了乙肝、狂犬等疫苗。更让人惊讶的是,按规定,乙肝、狂犬疫苗等都要在2℃至8℃储藏,但执法人员发现这里的冰箱电源没有打开,拿出的疫苗还是“热”的。

  此外,在西洪路的惠康诊所,一名护士告诉执法人员,他们没有卖疫苗。但是在该诊所的一本记录本上,却写着狂犬疫苗、破伤风疫苗、乙肝疫苗等的标价。在鼓楼开元社区卫生服务站,执法人员不但发现了疫苗,还查获了盐酸肾上腺素等5种注射液。

  据执法人员介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自今年6月1日以后,国家放开了二类疫苗经营市场,但同时有严格的规定,药品批发企业必须批准后才可以经营疫苗;疫苗生产企业、批发企业向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接种单位、批发企业以外的单位或个人销售第二类疫苗的,是违法行为。这位工作人员介绍说,疫苗是一种特殊的药品,任何一个环节出错,轻者起不到预防传染病的作用,重者还可能引发传染病的流行。所以国家规定,疫苗接种点必须是经过批准的,任何医疗单位或者诊所未经过批准接种疫苗都是违法行为。


新浪友情提醒:看新闻也有“巧”方法! 
收藏此页】【 】【打印】【关闭
新 闻 查 询
关键词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 - 2005 SINA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新浪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