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在长乐骑车 却在长乐撞人(图)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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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7月13日09:42 东南快报 | ||
6月26日,一封长乐交巡警大队寄来的交通事故处罚通知寄到了陈先生手上。通知称,陈先生于6月12日驾驶闽AED762二轮摩托车在长乐某路段撞碰行人后弃车逃逸,限其在6月27日前到交巡警大队接受调查。 陈先生说,自己的摩托车一直在福州,怎么突然会跑到长乐去撞人?而且自己的摩托车牌是闽AY5542,怎么突然改了车牌号?当日11时许,陈先生赶往长乐交巡警大队,事故经办民警提供的肇事摩托车登记资料出乎意料地写着他的名字和地址,陈先生傻了。 奇怪的事情还不止这一次。去年,陈先生收到一本由长乐交巡警大队寄来的闽AEG973摩托车行驶证,名字和住址是他的。一张身份证竟然会出现三本摩托车行驶证?民警经调档后发现,办理肇事车闽AED762的身份证上的名字、家庭住址、身份证号和陈先生的均相同,唯一不同的是照片上陈先生的头像被人“移花接木”,变成了别人的头像。 长乐交巡警大队吴莺伟副大队长说,由于陈先生的摩托车报牌是2002年10月办理的,那时候办证窗口的管理还不太规范。他认为,陈先生所出现的问题,有可能是中介公司在替客户代办过程中,利用一些客户的资料帮其他客户伪造身份证办行驶证,而营业窗口工作人员未进行认真核对,才造成失误。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