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综合 > 正文

国有持股无比例规定 国有股东参与股权分置改革办法将出台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7月13日09:53 南方都市报

  本报讯国资委有关人士日前表示,今后国资委将出台包括地方国资委和中央企业在内的国有股东参与股权分置改革的有关政策和管理规定。

  有关人士还表示,已于6月17日出台的《国务院国资委关于国有控股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的指导意见》,对国有经济布局和分行业持股比例进行了规定,今后不会再出台具体持股比例的规定。此前有媒体曾报道股权分置改革中制定了国有持股的具体比例标准,对此,

这位人士表示,并不清楚有这样一个具体的比例存在。

  很多市场人士将“取消政府对国有企业投资股市的限制性规定”视为最有想象空间的表述,对此,国资委有关人士表示,中央国资委的规范从未涉及国企投资股市方面。但现行《证券法》第七十六条规定,国有企业和国有资产控股的企业,不得炒作上市交易的股票。

  有关人士还表示,目前对包括上市公司在内的中央企业负责人考核,已经形成比较成熟的做法和规范,股价是其中的一部分参考。中证


新浪友情提醒:看新闻也有“巧”方法! 
收藏此页】【 】【打印】【关闭
新 闻 查 询
关键词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 - 2005 SINA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新浪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