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拍卖收入全部归政府财政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7月13日09:58 南京报业网-南京日报

  【南京日报报道】 (记者 张希) 记者昨天从相关部门了解到,这次户外广告牌拍卖的收入将全部收归政府财政。

  据介绍,根据市政府5月16日出台《南京市经营性户外广告有偿设置管理规定》,今后,所有市政设施、公共场地(包括城市道路、公交场站,汽车站、火车站、飞机场,高速公路、铁路两侧,橱窗、公示栏、阅报栏等),以及依附于建筑物、构筑物、场地,设置经营

性户外广告,均应通过招标、拍卖方式取得。南京市政设施及公共场地户外广告拍卖收益,将全部进入财政,作为城市管理经费。而建筑物附属广告牌拍卖所得,将与建筑物业主进行分成。

  目前,市政设施、公共场地上户外广告牌已经率先开拍,而建筑物上的户外广告牌,在业主同意的前提下,也将逐步展开。今年内,我市计划首先拍卖“金三角”区域(从中央门到湖南路、鼓楼)道路户外广告牌。经招标、拍卖取得的经营性户外广告设置使用期限为2年以上5年以下。使用期满重新招标的,在同等竞标条件下,原中标人可以享有优先获得权。

  另外,经过3个多月的工作,南京已拆除市区266块大型户外广告牌,面积超过1.7万平方米,占违规广告牌面积的三分之一。拆出来的广告位,符合城市规划的,将一律拍卖决定归属。

  (编辑 晨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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