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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控股10送2.5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7月13日10:45 大洋网-广州日报

  本报讯

  (记者李成) 广州控股(600098)今天公布股改试点方案,流通股股东每10股将获得2.5股的对价。

  据了解,广州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作为该公司唯一非流通股股东,为使其所持非流通股

获得市场流通权而向流通股东支付13275万股作为对价,其持股比例由改革前的74.21%下降到67.77%。公司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股本总数、净利润等指标均不会因股改方案的实施而发生变化。

  除直接支付对价外,发展集团还承诺:其持有的广州控股股份自获得上市流通权之日起的一年之内不减持,在前项承诺期期满后,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股份,出售数量占该公司股份总数的比例在十二个月内不超过百分之五,在二十四个月内不超过百分之十;发展集团将按国家产业政策、国有资产监管要求,自其持有的广州控股股份获得上市流通权之日起至少三年内对广州控股保持绝对控股地位,持股比例不低于51%。

  据测算,以2004年广州控股增发股份上市以来的平均价格5.42元/股作为合理市价水平,流通股股东获得对价后,广州控股自然除权股价为4.336元,相应静态市盈率为11.38倍,按估计的自然除权价计算流通股股东获得的股份总价值约为57560万元。(来源:广州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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