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爷爷家法“制裁”不听话孙子被批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7月13日10:47 桂龙新闻网

  作为爷爷,本应善待孙子,即便孙子做错了事,也应耐心教育。然而宁明县一名70多岁的老翁只因孙子“不听话”,竟将其赶出家门。

  现年15岁辍学在家的陈小弟(化名)5岁时,家庭发生变故,入赘的父亲因感情纠葛杀死母亲被判刑,至今仍在狱中服刑。当时,爷爷陈某怜其家不幸,将陈小弟及其哥哥、姐姐3人接回老家那楠乡驮象村抚养,一晃就是10年。

  今年初,已长大成人的哥哥姐姐相继外出打工,家里只剩陈小弟和70多岁的爷爷奶奶相依为命。不知怎的,他们的关系骤然紧张起来,老人看孙子越看越不顺眼,孙子对爷爷的“管教”也不那么服服帖帖了。一天,陈小弟上山割松脂,中午回来时,只见拴在栏里的耕牛饿得“哞哞”叫,累得够呛的陈小弟连饭都没得吃,爷爷就打发他去放牛。陈小弟忍不住抱怨几句,爷爷便教训起他来。爷孙俩因此产生矛盾。今年6月底,爷爷干脆将煮好的饭菜锁起来,以此“制裁”不听话的孙子。这样,干了一天活饥肠辘辘的陈小弟更不想做事了。于是,爷爷便将其衣服扔出屋外,叫陈小弟走人。

  7月8日,记者到驮象村上巴里屯时,村民说,陈小弟已被爷爷赶出家门10天了。这些天来,好心村民不仅为他提供了落脚的地方,还解决了他的吃饭问题。有村民雇请陈小弟去割松脂时,他的奶奶却向村民发出“警告”。村民担心,这样下去,陈小弟会走上歧路。

  就在记者采访的当天,驮象村委会派人前往上巴里屯调解。经村干耐心教育,陈某终于认识到自己的错误,当场表示让孙子回家。

  陈小弟也表示将尽自己的能力做好家务,和爷爷奶奶和睦相处。

  本报法律顾问团成员单位之一、金狮律师事务所的潘立勇律师认为,《未成年人保护法》规定,未成年人依法享有生命健康权、家庭财产共有权等合法权利,陈小弟在家中参加生产劳动,能够养活自己,爷爷却将饭菜锁起来,这显然侵犯了陈小弟的生命健康权和家庭财产共有权。爷爷将陈小弟赶出家门,使其无家可归,极易导致其走上违法犯罪的道路,他的做法不对。

  来源:

  法治快报 责编:黄珊 作者:黄志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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