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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鼠爱大米》著作权转让纠纷以原告撤诉结案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7月13日10:51 国际在线

  国际在线消息:7月12日,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审结了原告田传均诉被告杨臣刚著作权转让合同纠纷一案,法院裁定准许田传均撤回对杨臣刚的起诉。由于此案涉及网络知名歌曲《老鼠爱大米》,引起社会广泛关注。

  原告田传均诉称,原告于2002年与被告杨臣刚就转让被告所创作的歌曲版权一事达成协议,约定杨臣刚将《如梦初醒》、《这样爱你》(又名《老鼠爱大米》)两部作品的版权

永久转让给原告独家使用,为此,原告一次性向杨臣刚支付转让费4000元整。后杨臣刚又擅自将上述作品转让给其他人使用。杨臣刚的行为违反了当初双方的约定,造成了原告经济损失。为维护合法权益,原告诉至法院,请求依法确认原告与被告之间签订的转让协议合法有效,认定原告拥有《如梦初醒》、《这样爱你》(又名《老鼠爱大米》)的合法版权,判令杨臣刚承担违约责任,赔偿经济损失2万元,并由被告承担本案的诉讼费用。

  此案在审理过程中,田传均向海淀法院提出撤诉申请,称已与杨臣刚在庭外达成和解协议,并要求撤回对杨臣刚的起诉。海淀区法院经审查认为,田传均的撤诉申请符合法律规定,故裁定准许田传均撤回对杨臣刚的起诉。作者:陈坚来源:中国法院网(来源:国际在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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