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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赊欠上千元买烟酒家长想按“约定”拒绝还钱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7月13日11:07 新文化报

  本报四平讯(记者 冬松黄维)17岁的阳阳(化名)原就读于梨树师范附属高中一年级,几个月来他在学校内的食杂店赊欠累计1300余元,并称多数花在了烟酒上。7月10日,阳阳办理了退学手续。针对欠款,阳阳的家长表示,根据学校以前的承诺,他们将拒付校内食杂店的赊欠款。

  原来,过去开家长会时,学校曾向家长承诺,校内食杂店赊给学生物品不许超过200元

,若超过200元家长可拒付。据此,阳阳的继母杨女士决定拒付这1300元欠款。但当她和校方交涉此事时,校方却表示这是学生家长和食杂店之间的纠纷,学校无法处理。

  杨女士称,6月26日,阳阳给同学留下了“我退学不念了”的话后就失踪了。7月9日,阳阳被找到后告诉她,1300多元欠款多数花在了买烟买酒上。食杂店里的烟都是论根卖的,每根售价从0.1元至0.5元不等,因为学校不许吸烟,每次他买了烟都躲在食杂店里吸,由店主帮他望风。这让杨女士十分气愤,“孩子自身固然有错,但校内食杂店怎么能卖这种东西?并且阳阳出走了一个多星期学校也没通知我们,直到食杂店店主来要债,我们才知道孩子失踪。”

  昨日下午,梨树师范附属高中学生处王主任表示,阳阳原来就曾因吸烟被老师批评教育过,学校也将此情况通知过家长,6月26日阳阳没有按时上课,询问同学后得知,他在临走时说打算退学不念了。随后学校立刻拨打阳阳家长留下的电话,但该号码已欠费停机。几天后阳阳回过一次学校,对同学说在自己生母处安身,学校也就放下心来。

  说到欠款,王主任表示,校内食杂店是个人承包的,校方与承包人早就有言在先,不得销售烟、酒、药品给学生。如果阳阳家长反映情况属实,他们将对食杂店经营者处以违约罚款。至于校方对家长的承诺他承认确有此事,但这只是学校为严格管理的一种“说法”,实际上于法无据,于理也不通,所以欠款还得由家长和食杂店自己解决。

  记者就此事咨询了吉林英诚律师事务所司洋律师。她表示,学校虽然有规定和承诺,但这是没有法律效力的,阳阳的家长应该承担债务。(新闻编辑:)(来源:新文化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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