染发“染”出皮炎 美容店赔偿350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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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7月13日11:19 东方今报 |
今报焦作讯 杨女士在美容店染发,没想到却“染”出了皮炎。7月11日,孟州市人民法院一审判决美容店赔偿杨女士3500元。 2004年12月13日,35岁的孟州市民杨女士到本市一家美容店染发。次日,杨女士感到头皮发痒,继而出现头发大量脱落、头发折断,后被医院诊断为接触性皮炎。随后,杨女士将美容店告到法院。 法院审理认为,经实物鉴定,美容店调配的染发剂可能引起接触性皮炎。法院据此判决美容店赔偿杨女士医疗费、精神损失费共3500元。04 作者:记者 何中有 通讯员 梁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