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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险意外险健康险首次有了全国服务标准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7月13日11:33 法制日报

  车险、意外险、健康险首次有了全国服务标准

  2000元以下的小额赔偿要建立快捷理赔服务机制

  意外险和健康险10天内决定是否理赔

  本网北京7月12日讯记者辛红今天,全国45家保险公司就车险、个人意外险和健康险三个险种作出服务承诺,并签署了承诺协议。这意味着,我国车险、意外险和健康险承保理赔服务首次有了全国统一的基本标准。

  承诺要求:对向客户推荐的汽车修理厂的修理质量和修理工期,保险公司要履行监督职责,接到投诉应立即反应,书面投诉应在3个工作日内答复。

  对事故责任和保险责任明确,单证齐全、真实,且不涉及人员受伤2000元以下的小额赔款,要建立快捷的理赔服务机制。

  在《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还未出台的情况下,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的,保险公司也对先行赔付的内容作出让步。对事故真实的人员伤亡或重大财产损失案件,如事故责任和保险责任明确,但暂不能确定赔偿金额的,保险机构经对被保险人提交的索赔申请及相关证明材料审核后,可根据被保险人已支付的费用,在法律和条款规定范围内先行赔付30%至50%。

  在意外险和健康险的服务标准中,保险公司承诺承保和做出理赔决定都是10个工作日,但前提是投保资料完整或者索赔资料齐全,属于保险责任且不需要调查的案件。10天不能确定结果的索赔案件,应将理赔进展情况通知客户。

  值得注意的是,对于拒赔案件虽然保险公司没有承诺时限,但承诺必须出具拒赔通知书并说明原因,这对于保险公司而言要求严格。

  “保险公司要不折不扣地履行服务承诺。”保监会副主席李克穆今天也特别强调了这一点。他说,服务承诺不仅是行业的自律公约,也可以成为保险投诉处理的参考依据。行业协会要对承诺执行情况定期进行监督检查,并制定相应的自律惩戒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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