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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7月13日11:33 法制日报

  利字当头官企勾结法律变空文

  今日关注报道策划 陈晓英

  河北涞源的调查

  法律成为一纸空文

  上周五(7月8日),在河北省涞源县烟煤洞乡立碑石沟村,记者看到一座新坟凸立在村边的山坡上。据了解,死者马俊奎4月16日在该乡79采区冒顶事故中身亡,但对该起事故涞源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以下简称县安监局)至今未报。

  据该县了解内情的人士对记者说,2004年,矿业大县涞源矿难不断。保定市、河北省的安监部门对涞源的矿业安全生产多次进行督导。河北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在调查后得出结论,事故多发的重要原因之一就是安全设施和投入严重不足。

  今年以来,涞源县非煤矿山因不注意安全生产造成的死亡事故仍有发生,但4月25日,县安监局局长孙海南对记者说,该县自去年10月对矿业整顿以来尚未接到一起安全事故报告。

  涞源县安监局分管非煤矿山安全生产的副局长陈劭熊向记者披露了涞源县安全生产方面存在的问题:

  首先,安全生产法成为一纸空文。近两年,河北省涞源县矿难接连不断,同一原因重复发生,同一矿点重复发生。特别是在去年6月份的“全国安全生产月”当中平均每隔6天就发生一起事故。造成这种矿难多发的根本性原因就是管理混乱、有法不依。具体表现为一证多采、层层转包、以包代管及不按规定进行设计和开采,乱采滥挖,矿点布局不合理等。在对事故的处理方面,所发生的29起事故当中没有一起是严格按照安全生产法进行处理的,主要是“以罚代法”,对安全监管人员的失职渎职、玩忽职守等违法行为,都是“抓替罪羊”,该追究责任的人员一个也没有受到追究。

  其次,行政许可法成为一纸空文。按照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发生重大事故的矿井必须停产整顿,由国土资源部门进行资源秩序的整顿,明确其《采矿证》是否继续有效,然后由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进行安全秩序的整顿,明确其是否符合安全生产条件,可不可以发《安全生产许可证》。可是,在涞源县的64个非煤矿山当中,从去年10月9日至今年3月9日,5个月的时间里没有进行整改和排除隐患,全部处于“以停代整”状态。目前有40家企业被排斥在整改行列之外,准许进入整改行列的24个非煤矿山企业,不是没有设计,就是设计没有通过安监部门审核。整改是要依照设计而进行的,没有设计如何整改?这种不是一哄而上冒险生产,就是一卡就死不予整改的管理办法,其实质是使行政许可法成为一纸空文。

  涞源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副局长陈劭熊同时向记者提供了反映河北涞源矿难问题的书面材料。

  本网记者 马竞 曹天健

  安监局副局长 曝出矿难内情

  现将河北涞源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副局长陈劭熊提供给本报记者的书面材料,刊登如下(本报有删节):

  我叫陈劭熊,是河北省涞源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党组副书记、副局长。

  两年半以来,由于涞源县将安全生产法当成一纸空文,致使全县发生33起重特大矿难和爆炸事故,死亡77人,瞒报27人。鉴于这种情况,保定市安全生产委员会于去年5月28日对涞源县政府发出告诫,“在短短四个月时间里,连续发生7起安全生产伤亡事故,并且有6起属于迟报、瞒报事故,充分暴露出你县抓安全生产工作缺乏力度,对非煤矿山的专项整治工作没有真正落实到基层,矿山开采秩序混乱。”难以想象的是,就在这份告诫通知书发出后,涞源县又接连发生了12起矿山死亡事故!

  作为一名共产党员、最基层的安全生产监管干部,我亲眼目睹了两年多来涞源矿业的这种现状,寝食难安……

  不顾矿工生命只顾赚钱

  2002年7月29日,河北省涞源县杨家庄桦树沟铁矿发生塌方,13人被困在几十米深的矿井中。第二天,有关方面将被困人员13人向上谎报为“被困人员7人”。第5天,挖出5具尸体后便停止了挖救工作,没有继续对被困矿工施救,而是与被困矿工亲属讨价还价:索要尸体的赔偿3万元,不要尸体的赔偿4万元。就这样,一纸协议将8名矿工永远埋在了地下。事实上,当时谁也无法断定这8名矿工在井下的具体状况,更无权在挖出尸体之前就断定他们是死是活。通常情况下,在涞源县矿难事故中殒命的工人,值3万元和4万元的是外地人,本地矿工一条命的价格是6万元至7.5万元之间。

  违法办事管理失职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明确规定;不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家标准规定的安全生产条件的,不得批准或者验收通过。但是,在涞源县76个有证矿中,绝大多数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却都能通过验收,顺利开工。在33起事故中,一半是由于在“硬件”上没有安装安全设施,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就被验收通过,允许开工生产所造成的。如2004年6月13日,涞铜786矿事故就是由于没有安装防跑器而造成的;碧溪401矿事故就是由于矿洞不达标过于狭窄,硬是将人挤死在洞壁上。还有一半矿难是由于“软件”上,即制度不健全、教育培训不到位所造成的。如2003年4月8日,独山城矿爆炸事故就是由于没有吸取3月29日爆炸事故的教训,以致相隔不几天,同一地点同一原因爆炸事故重复发生。从这些事故发生的原因来看主要一条就是:涞源县没有真正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去办事,有关领导和部门思想上的隐患,管理上的失职、渎职是造成事故的重要原因。

  逃避责任追究

  涞源县的有关领导在事故发生后,极力谎报、瞒报,找各种借口推脱责任,以保住头上的“乌纱”!我认真查阅了涞源县最近两年多来致死77条人命的所有事故的处理结果,发现受到处理的都是各矿点企业负责人或是执法单位的临时工,那些本应该受到惩处的涞源县大小官员不曾有一人受到真正的责任追究。

  2004年6月14日,涞源县委召开常委扩大会议,在听取了不真实的汇报之后,有位县领导针对“17起事故死亡18人”这组数字说,“感到很欣慰”,“如果死这18个人是在一次事故中,那可就不好办了”。显然,这位官员所关心的不是18条矿工的生命,而是又一次能逃避责任追究。

  安全生产工作流于表面

  从表面上看涞源县的主要领导对安全生产不可谓不重视,大小会议开了无数次,但是问题的关键在于,开了会谁去落实?没有落实谁来负责?这是一个很要害的问题,但是从来没有人关心。从我在基层一线的经验看,抓安全生产这种人命关天的工作,光是发发文件、喊喊口号、开开会,而不去深入到矿山企业,一个问题一个问题地落实,一个企业一个企业地排查隐患,堵塞漏洞,那就是纸上谈兵,是不负责任,实际上也就是失职渎职,其结果不出事故就反而不正常了。可这恰恰就是目前涞源县安全生产工作的真实情况。两年多来,涞源县某些领导一边嘴上讲如何重视,一边对安全生产存在的严重问题以及各类事故采取各种办法消化、抹平。比如,在处理2003年4月8日独山城矿区的爆炸事故时,涞源县将死亡9人瞒报为6人,办案人不去调查直接当事人和见证人、责任人,就稀里糊涂下了个“意外事故”的结论草草收场。

  为此我曾认真思考过,除了个别官员的黑心之外,我们应该研究为什么安全生产法规不能在基层很好地执行?一条重要的原因就是官员违法的成本太低,不负责任、失职渎职甚至违法犯罪的损失很多时候简直可以忽略不计。对官员毫发无伤的惩戒机制、上下级小圈子中间一团和气以及互相掩护的官场恶习,都足以使我们本不够严肃认真的监督落空。缺少一个监督落实的机制使安全生产法必然变成一纸空文。

  江西上栗等地的调查

  官煤勾结 利字当头

  尽管国家一再加强煤矿生产的安全工作,严令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煤矿一律关闭;尽管安全生产法、煤炭法等有关法律都对煤矿的安全生产作了明确规定,但非法煤矿为什么依然存在,事故依然不断?记者就此对江西省部分地区的煤矿进行了调查。

  利益面前地方政府睁一眼闭一眼

  近几年,能源紧张造成了煤炭价格看涨,高额的利润使地方一些有经济实力的商人开始投资开采煤炭,造成了煤产区的小煤窑遍地开花,尤其是国有煤矿的周围,小煤矿更是随处可见。

  记者在去丰城矿务局采访的途中见到,小煤矿一处接一处,一堆堆煤炭堆放在山岭之间。在上粟县的山区,不时有装着煤炭的货车从山间驶出来。随行的“摩的”司机告诉记者:这里的小煤矿多得很。

  江西省煤炭公司的一位负责宣传的工作人员对记者说,为了追求最大利润,小煤矿的老板根本就无视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随意开采,对煤炭资源造成了极大的破坏。他们为了节约生产成本,连一些最基本的安全设施都不愿意投入,这就造成了安全隐患。他举例说,大型国有煤矿一般有3个井:进人井、通气井、运煤井,而小煤窑只有一个井,造成空气流动性差、瓦斯浓度高,很容易出事。

  既如此,小煤矿为何还能存在呢?

  有着百年老矿之称的安源煤矿的一位负责人告诉记者,地方政府更多地考虑地方经济利益,煤矿的存在不但可以给地方带来就业机会,更主要的是增加地方税收。前几年,国家规定小煤矿开采国有煤矿的煤田,必须经过国有煤矿的同意,当地领导找到我们,要求我们同意开采,您说我们能不同意吗?

  上栗县一位干部对记者说,要发展地方经济,就要充分发挥地方资源优势,我县的资源就是煤,你说我们能把小煤矿都关掉吗?关掉了,地方经济如何发展?老百姓如何就业?

  在地方利益面前,一些地方政府也就只好睁一只眼闭一只眼了。

  官煤勾结使小煤矿忽视安全生产

  在近来频繁发生的一些矿难的背后,屡屡看到了官煤勾结的黑影。据新华社报道,在湖南娄底市整肃官煤勾结的反腐风暴中,就发现该市矿难频发的症结在于干部参股分红和充当违规煤矿的保护伞。

  江西省新余市渝水区煤炭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局长以及欧里镇原党委书记、原镇长和分管煤矿安全生产工作的党委副书记等4名领导干部利用职务之便,参与煤矿入股,从中牟取私利,目前此案已进入处理阶段。据了解,此案共涉及违纪违法党员干部10余人,涉及违纪违法金额250余万元。

  这些官员的参股使小煤矿老板更加有恃无恐,忽视安全生产,使事故发生的概率大大增加。

  据一位曾到乐平煤矿采访过的当地记者说:个别地方官员参股小煤矿经营,使一些小煤矿屡屡逃避检查与打击。经常出现这种情况:当地政府组织执法人员打击无证小煤矿,可一到那里,人都跑光了。本网记者李青陈修琪

  河南荥阳的调查

  矿难背后 大有名堂

  曾引起社会各界关注的河南荥阳兴华煤矿隐瞒重大瓦斯爆炸事故,经司法机关缜密侦查,最终撕开了该矿原矿长王新友、副矿长岳富军等合伙隐瞒矿难事故的面纱。但这起瞒报事件背后究竟隐藏着怎样的名堂却一直是个谜。本月初,记者从荥阳市人民检察院拿到了王新友的交待材料及相关材料。这些材料揭开了这个存在了近两年的谜团。

  要想挣钱学会“节约”

  2003年9月初,四川省万源市庙子乡5名外出打工者在河南“失踪”。经过多方调查得知,这5人死于发生在9月12日河南兴华煤矿的矿难事故中。事故发生后,为了封锁消息,该矿老板遣散了所有的四川籍农民工,并且销毁了一切相关证据。

  荥阳市人民检察院接到举报后迅速成立办案组。检察官通过现场取证、调查询问和技术分析后发现:兴华煤矿原属高突矿井;该矿没有配专职安监副矿长;井下没有实行双回路电源供电;事发前井下瓦斯监测系统早已损坏;同时,该矿还在事发前就已被有关部门定为待查验收的矿井。面对重重疑点,检察官们从直觉上感到,这不仅仅只是一起重大责任事故,很可能矿难背后会涉及到渎职犯罪和受贿犯罪的问题。

  在检察机关交给记者的材料中,王新友交待,他很清楚瓦斯被列为煤矿3大自然灾害之首。在高突矿井中,瓦斯监控系统是矿井安全的生命线,没有此设备,就等于图财害命。但是他认为,私人企业要想挣到钱,就得学会“节约开支”,就得不惜重金收买各路管理煤矿的头头,让他们对兴华煤矿的安全生产多开绿灯、少设障碍。

  收买官员顺利过关

  2002年10月的一天,王新友突然接到上级通知,郑州市组织有关部门要对该矿进行安全大检查。王新友一下慌了手脚,他想,一旦查出问题,罚款是小事,煤矿停产才是要命的事。于是,他跑到市煤管局副局长马晓东(已判刑)的办公室,掏出一个红色的礼金袋送给马,说:“上面到矿上检查,请你务必在检查中多挡挡差。”于是,在验收组下井检查时,马晓东百般周旋,使该矿通过了验收。

  经检察机关审查认定,自2001年下半年到2003年8月,马晓东曾先后13次受贿3.4万元。同时利用职务之便,为王新友充当“保护伞”,使王的煤矿在一次次安检中顺利过关。

  上行下效埋下祸根

  冯国祥(已判刑)原任荥阳市贾峪镇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公室主任。据王新友交待,2001年下半年的一天,冯国祥到兴华煤矿进行安全检查,发现掘进面通风条件不符合要求,便让王新友将通风机和风筒全部换成大功率的。王回家后,马上让爱人给冯送去3000元钱将事情摆平了。后来二人见面提起此事,王新友就说:“以后你有难事就找我,矿上有难事我找你。”从此以后,冯再没找过兴华煤矿的“麻烦”。

  王新友见拉拢已奏效,便毫无顾忌地甩手大干,直到2003年9月12日一起本不该发生的矿难却发生了。

  经检察机关查证,马晓东等6人在受贿12.4万元后,多次对兴华煤矿的安全检查、违规操作等问题,给予关照,最终导致重大责任事故的发生,给国家造成经济损失70余万元。

  本网记者 井长水 张惠君 通讯员 赵锡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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