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光审查得人信赖 半年74件案件当事人服判息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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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7月13日11:33 国际在线 |
国际在线消息(驻贵州记者陈屹):不久前,贵阳一市民到贵阳市检察院向女检察官徐萍表示,看了检察院发给他的不提请抗诉决定书和书面答复,决定服判息诉,不再打这起耗时数年的官司。 今年初,贵阳市民事行政部门对历年遗留的28件重复申诉案件进行清理时发现,不少当事人之所以对检察院不支持其诉求不满意,与过去只发给他们一张只写有诸如“我院经研 究决定不予抗诉”笼统表述的格式化文书有关。当事人不知道自己的官司为什么会输,于是便不断申诉。4月以来,检察机关推出了阳光审查民事行政案件制度,一改过去用一纸格式文书通知结果和口头向当事人解释的简单作法,要求办案检察官对不立案,不提请抗诉、不抗诉,终止审查的民事行政案件,一律在发给格式化文书的同时,必须写出一份简明扼要、说理性强的书面答复,阐明作出决定的理由和法律依据,让当事人“胜败皆服”,赵云来的案子就是服判息诉案子之一。息诉工作实行首办责任制、阳光审查等。如此一来,办案人员的责任加重,工作实效提高,半年中,有74件案件当事人服判息诉。(来源:国际在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