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婚男子怂恿“小姐”努力挣钱 卖淫挣够钱 就结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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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7月13日12:23 贵州都市报 |
金黔在线讯一女子在卖淫的过程中认识了一名男子,男子以要和她谈恋爱结婚为由让她继续卖淫赚钱。后来这名卖淫女发现男友原来早有妻室。一怒之下她潜入男友家中点火后离开。 昨日,白云区法院一审以放火罪判处薛某有期徒刑3年6个月。 据了解,今年22岁的薛某曾因盗窃罪被判刑,2004年11月刑满释放。今年1月的一天晚上,薛某在陕西路一发廊里卖淫时认识了余某。余某当时没有付钱给薛某。第二天,余某又找到薛某,声称要与她谈恋爱,让薛某再做一段时间的“皮肉生意”,等赚够了钱便和薛某结婚。薛某信以为真,在后来卖淫期间,将赚来的4600元给了余某。两个月后,薛某无意中知道余某早已经结婚,便质问余某,余某见事情败露便将4600元钱还给了薛某,然后一走了之。3月27日下午16时许,薛某找到余某的家,见无人在家,便将房门撬开进入室内,将余某家卧室里的衣服、棉絮、被子等放在床上,然后用火点燃后离去。后消防部门将大火扑灭。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薛某的行为已构成放火罪,且系累犯,判处薛某有期徒刑3年6个月。 作者:肖建忠 廖波 来源:金黔在线—贵州都市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