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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高速公路沿线100米内不建任何建筑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7月13日16:31 扬子晚报

  本报讯记者昨天从省有关部门获悉,高速公路经过居民区的噪音扰民问题,是个议论多年的老话题,不少居民很有意见。对此,省领导十分重视,近日专门作出批示。省有关部门将联合采取有效措施,尽快解决“高速公路噪音扰民”这一难题。

  据江苏交通控股有限公司相关人士介绍,随着高速公路建设的飞速发展,以及城市化规模的扩大,高速公路的噪音与两边的居民楼房之间的矛盾越来越大。该公司曾陆续收到省

政府转来的关于我省部分高速公路噪音扰民问题的信函。公司领导十分重视,组织专人对反映的情况进行调查研究,并提出解决问题的具体意见与建议。省委常委、常务副省长蒋定之在相关材料上批示:“高速公路噪音扰民问题,群众屡有反映,必须切实加以解决好。原则同意控股公司提出的建议(特殊问题作个案特别处理)。”副省长何权批示:“请省环保厅按蒋副省长批示精神,联合省交通控股公司妥善做好相关工作。”

  据悉,省政府有关部门拟通过三种途径解决“噪音扰民”难题。一是根据有关规定,对于先有房后有高速公路的情况,高速公路经营管理单位在经过环境测评,确定噪音标准超过有关标准的,将由高速公路经营管理单位负责在沿居民住宅一侧高速公路建隔音屏障,以减少高速公路噪音对居民住宅的影响。二是对于先有高速公路后有居民住宅的情况,将根据有关规定,由房地产开发商负责出资,高速公路经营管理单位负责建设,给沿高速公路一侧的居民住宅楼设置隔音屏障,减少噪音污染。三是将适时对《江苏省高速公路条例》进行修改,并研究制定高速公路沿线噪音控制标准,即100米内不建设任何建筑物,规划部门、环保部门在审批建设时严格控制,以防止噪音扰民。(赵凌 祖六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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