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民用水价格调高 每吨提高0.1元污水处理费调高0.23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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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7月13日16:42 大华网-汕头特区晚报 |
本报讯记者吴俊忠报道:从2005年8月1日起,我市将调整中心城区自来水价格和城市污水处理费征收标准,调整后自来水综合水价为每立方米1.6元,其中居民用水每立方米水价小幅提高0.1元,污水处理费调高0.23元。 此次的调整充分考虑社会承受能力,实行水价优惠措施,扩大水价优惠的覆盖面。对中心城区的特困户和特困职工家庭暂免征收城市污水处理费,自来水减免金额由现在的每月 5元提高到8元;对龙湖区的外砂镇、新溪镇暂免征收城市污水处理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