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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部部署治理超速超员专项整治行动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7月13日19:17 新华网

  重点“瞄准”客车超员

  新华网北京7月13日电(记者田雨)公安部13日部署全国公安机关治理超速超员专项整治行动,重点“瞄准”客车超员违法行为。

  公安部副部长刘金国在13日召开的预防群死群伤特大道路交通事故电视电话会议上表

示:“当前,超速驾驶、客车超员、货车和拖拉机违法载人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仍然是导致交通事故特别是群死群伤特大事故的直接原因。”基于这个判断,刘金国强调,各级公安机关要把整治道路行车秩序作为预防道路交通事故的“主战场”,进一步深化治理超速、客车超员专项整治。当前,要特别以整治客车超员违法行为为重点开展专项整治。

  公安部要求,各级公安机关要加大道路巡逻和检查的力度。在客运主要线路特别是跨省长途客运线路、重点旅游线路,要按照春运期间的做法,设立省际交通安全检查服务站,对9座以上客运车辆逐车检查,严格核查客车承载和驾驶人驾驶时间等情况并做好登记,及时发现和纠正客车特别是长途客车超员、超速行驶、驾驶人疲劳驾驶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

  公安部强调,要加大对严重交通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对危及行车安全的超速行驶、超载超员、疲劳驾驶和货车、拖拉机违法载人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必须做到发现一起严格纠正一起,坚决依照道路交通安全法从重处罚。对超速行驶超过规定时速50%的,坚决依法吊销机动车驾驶证。对严重超员的,要责成驾驶人将超员的乘车人转运,承担转运费用,坚决做到交通违法行为不消除不放行。对异地客运车辆严重超员的,必须做到查处一起转递一起。

  公安部同时指出,要充分发动和依靠群众,加强对客运驾驶人违法行为的监督。各地公安交管部门要积极会同交通运管部门通过采取设立监督电话、发放安全监督卡等方式,鼓励乘客对车辆行驶途中的超员载客、超速行驶、疲劳驾驶、货车违法载人等交通违法行为,向公安或交通部门举报,查实后对驾驶人依法处罚,对举报人给予奖励。对一年内累计2次超员或1次超员50%以上的,建议由交通部门及时通报其所属运输企业,责令企业对其进行再教育、调离岗位、解聘等处理,确保超员客车不出站、不出场,保证客车行驶途中不超员。

  公安部还要求各地公安机关把今年以来客运驾驶人的交通违法记分和事故情况,集中转递给交通部门,对交通违法记满12分或发生重大交通事故负有责任的客运驾驶人,一律不得允许其从事长途客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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