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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村区重大事项监督走向规范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7月13日22:49 淄博新闻网

  为深入贯彻落实惩防体系实施纲要,进一步加强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防止重大事项办理过程中的腐败、失职、渎职等违纪违法行为的发生,周村区委、区政府向全区印发了《周村区重大事项实施现场监督和跟踪监察暂行办法》,将重大事项监督检查工作逐步纳入程序化、规范化轨道。纳入监督检查范围的重大事项主要包括:政府投资重点项目招标与支出、政府采购、建设工程招投标、经营性土地使用权出让、国有产权交易、公开选拔领导干部、大中专毕业生安置录用、转业复退军人安置、医护人员招考录用、教师招考录用、农村

教师进城安排、与全区企业和群众密切相关的公用事业收费价格重大调整,其他热点问题和重大事项。在重大事项现场监督和跟踪监察工作中,区纪委、监察局重视关口前移,坚持预防为主,实行事前、事中、事后全程监督,做到现场监督和跟踪监察相结合,不断健全完善监察程序。区属有关单位在组织实施重大项目以前,必须将实施方案、招标文书、公告、通知等有关资料,提前3个工作日报区纪委、监察局,申请监察立项。区纪委、监察局接到立项监察申请后立即研究确定监察方案,及时进驻立项监察,并针对检查发现的问题,提出监察建议或作出监察决定。经监察发现重大问题的,由区纪委、监察局进一步组织专项检查或案件检查,停付违纪违规单位有关重大事项拨款,并追缴违纪违规款项;对违纪违规单位及其有关责任人员进行通报批评,并追究党纪、政纪责任。今年以来,区纪委、监察局先后36次,帮助有关单位建章立制43条,提出整改建议25条,节约财政资金330万元,追缴违纪违规资金11.2万元。目前,周村区重大事项现场监督和跟踪监察工作已经初步实现了程序化、规范化,有力地促进了依法行政,确保了政令畅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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