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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宣判:前男友向达贝妮返还凌志车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7月14日01:58 东方早报

  12日,闵行法院民一庭的法庭上,法官宣判凌志IS200由李姓男士返还给达贝妮。

  据达贝妮称,李姓男士是她的前男友。但这位李姓男士自始至终都没有在法庭上出现过。

  “因为达贝妮在法庭上出具了一张80万元的借据”,法官告诉记者,这张借据是由达

贝妮向李姓男士借款所出具的,达贝妮称所借80万元中的36万元用于购买凌志IS200,而李姓男士也认可了这张借据的真实性。就是根据这张借据,法院作出了最后的判决,另外,多处房产以及行驶证上也都登记着达贝妮的名字。

  据了解,达贝妮在淘宝网上出售的房产等其他物品并没有牵扯进这场财产权属纠纷。“这起案件只涉及一辆车。”法官说,法院对这起案件的审理也没有涉及到两人的关系,“案情很简单”。

  而两人的纠葛并未因法院的判决而结束,记者了解到,李姓男士已经根据这张80万元的借据将达贝妮告上法庭,要求她返还这笔借款。

  作者:早报记者 申思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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