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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假票据诈骗银行1.3亿元 6名骗子分别被判刑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7月14日07:19 河南报业网-河南日报

  本报讯(记者李旭兵 通讯员冯进今臣)7月13日,郑州中院对一起涉案金额高达1.3亿多元的特大票据诈骗案进行一审宣判,6名被告中,2人被判处死刑,1人被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1人被判处无期徒刑,2人被判处有期徒刑。

  经法院审理查明,2002年11月上旬,珠海某公司董事长谢某(另案处理)因急需资金,经人介绍认识了专门从事融资活动的“掮客”陈明全、陈启洪、梁永权,建设银行珠海丽景
支行行长黄学良和工商银行郑州经纬支行副行长兼票据中心主任杨红霞。

  2003年2月,谢某、陈明全、陈启洪等人携带5000万元假商业承兑汇票到郑州,在杨红霞的指导下,由陈启洪、陈明全、梁永权等人填写汇票及相关材料,后由黄学良在汇票上私自印盖了由其保管的真实的丽景支行结算专用章。杨红霞介绍梁永权等人携带伪造的汇票、证件等资料到被告人张颖晖任客户经理的工商银行郑州华信支行,经由该行审批,取得转贴现款4940万元。

  2003年4月上旬,杨红霞、梁永权、张颖晖及谢某等人再次共同伪造了八张共8000万元的商业承兑汇票,故伎重演,从华信支行骗取转贴现款7893.813336万元。②7责任编辑:陈要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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