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综合 > 正文

为还欠款女企业家骗了42万为堵窟窿她又骗贷款16万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7月14日10:38 新文化报

  本报吉林讯(记者 彭志军 通讯员 刘妍白月娥)永吉县一家企业的原党委书记兼副厂长李某,在炒股耗尽了所有的积蓄后,先伪造公章办起出国劳务中介,骗取88人42万多元的报名费,随后又骗来亲属的房照,到信用社骗了16万元贷款。近日,永吉县人民法院以诈骗罪判处李某有期徒刑12年,并处罚金55万元。

  为发财 涉足股市赔精光

  李某原是永吉县某企业的党委书记、副厂长,今年51岁。2000年,她所在企业停产后,听说炒股赚钱快,便决定试一试。初入股市就小有收获,使她信心大增,便把积蓄投入进去,没想到股票一跌再跌。为打“翻身仗”,她又买进一只股票,结果跌得更惨。几年下来,炒股不仅耗尽了李某的全部积蓄,还欠了一身债。

  为翻本 伪造公章办劳务

  为了翻本,李某决定做一次劳务输出的“中介”。2003年10月至2004年5月间,李某在永吉县口前镇、五里河镇、双河镇、昌邑区土城子乡等地,伪造了吉林某经济协作公司公章、合同专用章及“委托书”,虚构招募赴韩国劳务人员的事实,先后骗取88人缴纳的报名费42万多元。因不能成行,办理劳务输出的人们找李某退钱。李某考虑到不退钱将东窗事发,便决定铤而走险——贷款。

  为骗款 骗来16万元贷款

  小芳(化名)是李某的亲属,正巧有房子想要出售,李某听说后,找到小芳,表示愿意帮其联系卖房,遂将小芳的房照骗到手。随后,她私刻了名章,违造了协议书,在农行口前镇信用社骗取了贷款16万元。

  被李某骗取报名费的许多人看到欠款迟迟没能返还,便到公安机关报了案。李某遂被永吉县警方抓获。至案发时,赃款大部分被李某用于还债和生活。

  近日,永吉县人民法院以诈骗罪判处李某有期徒刑12年,并处罚金55万元。(新闻编辑:)(来源:新文化报)


新浪友情提醒:看新闻也有“巧”方法! 
收藏此页】【 】【打印】【关闭
新 闻 查 询
关键词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 - 2005 SINA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新浪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