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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市内吃桃被疑行窃13岁少年遭保安殴打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7月14日10:45 南方都市报

  超市内吃桃被疑行窃13岁少年遭保安殴打

  少年右眼受伤后被送医院,超市称其行窃拒赔医疗费

  本报讯(记者曾文琼 实习生严铧)7月8日下午,一名13岁的男孩因在超市里吃桃子而被怀疑行窃,遭保安殴打伤右眼。据悉,涉事保安事后被警方拘留,但伤者花费的4000多元

医药费却仍未得到赔偿。

  超市内吃桃遭保安殴打

  昨天,记者在广东武警医院眼科中心,见到躺在病床上的13岁男孩小泉。据小泉介绍,7月8日下午1时许,他和5名小伙伴准备去爬山,于是在天平架市场买了几只桃子后又到沙太路的乐又乐超市买水。小泉说,当时他手里拿着吃剩的桃子在超市里正准备买水,突然被超市保安叫住。

  小泉称,当时自己对这名保安说“我没有犯什么错,干吗要我站住啊?”对方则用对讲机打他的后脑勺。小泉说,他跑向超市门口不慎碰倒一些矿泉水,于是两个保安冲过来把他拖到超市后门,“其中一个保安就用对讲机打我的右眼,当时流了很多血。”

  昨天,小泉的母亲黄女士接受采访时称,当时与小泉同行的一个小伙伴将此事告诉她,她便和丈夫赶到乐又乐超市,发现超市服务员正在拖后门地上的血迹,问他们小泉在哪里,他们又都说不知道,我急得都哭了起来。”黄女士称,在超市找了15分钟没见孩子,警方接到报警赶到后,才得知小泉已被送到沙河人民医院了。

  在天平架市场做小贩的小泉的父亲许先生表示,现在小泉的医药费已达4千多块,但从事发当天至今,超市方面都没有丝毫赔偿或者道歉的意思,也从来没有来看过小泉或者联系他。

  由于病情较重,小泉在几天前被转送至武警医院。武警医院眼科中心的医生表示,现在的诊断结果表明,小泉的右眼受钝挫伤,右眼下睑皮肤裂伤,右眼球结膜下出血。

  超市认定小孩偷窃而拒赔

  记者昨天下午来到沙太路的乐又乐超市侨乐社区店,尽管打人的保安已经被警方拘留,该超市的总经理侯勇仍表示“现在我们还不确定是不是保安打人”。

  候勇称他在了解情况后,他可以肯定小泉当时是偷了超市的桃子,“当时的服务员、顾客都可以作证,他们几个小孩进来,有的偷了苹果,有的偷了桃子。”他还表示,当时小泉的态度很恶劣,用购物手推车撞那个警告他的保安,跑出超市门口时还故意踢倒了超市货架上的饮料。

  当记者问及超市会否支付小泉的医药费时,候勇表示,超市已经支付了小泉前期医疗的费用,而之后的费用就要在小泉的家属起诉后,再按照法院的判决来确定是否赔偿和具体的赔偿金额。

  记者在警方出具的报告复印件上看到这样的原文:“牛玉雷于7月8日13时余在沙太路乐又乐超市上班时因怀疑许某偷食超市内的水果,而动手殴打许某”,“经法医鉴定,许某的右眼轻度挫伤,属轻微伤”。关于对牛玉雷的处罚,报告表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二十二条第一项,给予牛玉雷15日拘留的处罚。”在报告中没有提到医药费赔偿的方面。 (线索提供:张小姐 100元)

  图:

  小泉右眼被打伤。本报记者 谭伟山 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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