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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手车流通管理新规出台在望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7月14日11:09 大洋网-广州日报

  文/图本报记者黄涛

  今年无疑成为汽车行业的“政策年”,在《汽车品牌销售管理实施办法》、《乘用车燃料消耗量限制》等一系列汽车新政出台后,汽车市场另一新政策———《二手车流通管理办法》即将出台。

  来自商务部的消息证实,目前该《办法》已送签国家工商总局、国家税务总局和公安部,将由商务部会同这三个部门于近期发布。

  商务部市场建设司人士透露,商务部正在制订《二手车交易规范》《二手车鉴定评估规范》,并在修订《二手车鉴定评估师国家职业标准》。

  去年9月,商务部公布了《二手车流通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征求意见的截止日期为2004年10月15日。业内人士告诉记者,上世纪70年代以来,二手车作为“特殊商品”处于垄断经营状态,虽然1998年我国颁布实行《旧机动车交易办法》,但由于中国汽车工业飞速发展,已经与现实极不相符。新《办法》出台后势必打破原有二手车市场格局,对新车市场也将产生影响。

  新《办法》降低准入门槛

  “二手车流通即将出现的重大改变就是经营模式呈现多元化,二手车经纪公司、经营公司、评估鉴定公司和拍卖公司将分工细作。”广州一家二手车交易市场负责人表示。

  据介绍,《办法》对从事二手车业务的公司资质进一步降低并放宽。同时着重规定了新车经销商可从事二手车置换业务,并明确表示,外商投资企业也可经营二手车。

  中国汽车流通协会人士表示,各个品牌的新车保有量使得新车经销商有充足的二手车潜在市场,同时新车经销商经营二手车还有利于客户品牌忠诚度的培养,也在很大程度上规避了通过经纪公司购买二手车的风险。而对于外资来说,《办法》等于是给他们颁发了一张盼望已久的通行证。

  在二手车交易中,消费者处于弱势的情况下,经常受到一些欺诈和不公平待遇。针对这一现象,《办法》将规定二手车经营和拍卖公司在购销、拍卖二手车时,应当按规定向出售方或购买方开具税务机关监制的发票;该办法实施以后,二手车交易将实行全国统一的发票制度。

  目前及今后相当长的一段时间内,为了防范非法车辆交易,办理汽车过户手续将要求必须凭税务机关监制的发票申办。根据这一规定,目前国内二手车经营中以收取交易费为主的形式将过渡成为国家统一的二手车发票制。

  二手车交易费用将降低

  《办法》中规定,二手车不用强制做评估,允许个人之间直接交易二手车,同时取消了原先旧车交易收取2.5%的过户费,消费者只需承担统一的500元左右过户费用。“对消费者来说,以税顶费后的最大好处是交易费用得以降低。”市场人士算了一笔账,一辆售价在20万元的二手车,仅2.5%的过户费,消费者就需多承担5000元。

  在费用降低的同时,消费者的权益将得到更大的保障。《办法》明确规定,二手车经营公司销售二手车时应当向买方提供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承诺。二手车经营主体不得隐瞒车辆的真实状况和欺诈买方,并对参与交易的二手车做了资质规定,而一旦买到“问题车”,通过退车、追究责任等办法,买方的权益得到了更好的保障。

  上半年粤进口汽车均价提高22.6

  %记者从黄埔海关了解到,今年上半年广东口岸共进口汽车1.3万辆,价值4.6亿美元,比上年同期分别下降了38.9%和35.5%。其中进口小轿车7494辆,下降了42.3%,占汽车进口总量的56.9%;进口日本小轿车2589辆,下降50.2%;进口韩国小轿车455辆,下降60.5%;进口欧盟小轿车4379辆,下降30.9%。

  据分析,今年上半年受品牌经营资质管理、国产汽车替代效应增强等因素影响,汽车进口档次明显提升。上半年,广东口岸进口小轿车均价达到每辆4万美元,提高22.6%,进口汽车的价格和档次明显提升。其中来自欧盟的小轿车进口均价更是达到每辆4.9万美元,提高11.6%。(植文秀、周浩、韦志军)(来源:广州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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