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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监会成为首家开展公职律师试点的中央单位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7月14日11:37 法制日报

  162人获司法部颁执业证

  本网北京7月13日讯记者王宇中国证监会今天举行隆重仪式,由司法部向中国证监会的162名已经通过国家司法考试或具有律师资格的人员,颁发了公职律师执业证。至此,中国证监会成为全国第一家开展公职律师试点的中央单位。

  据司法部副部长段正坤介绍,公职、公司律师是专门为国家机关或国有企业提供律师法律服务的人,职能包括为政府依法行政、企业依法经营提供决策咨询意见,并开展法律服务,维护政府和企业的合法权益。

  另外,公职、公司律师也是国际上比较通行的做法。过去我国无公职律师、公司律师,在对外交往中,由于谈判交涉中身份、地位不对等,一定程度上影响谈判质量。因此,建立公职、公司律师制度,适应了政府依法行政、企业依法管理和经营的需要。2002年10月司法部开展公职律师、公司律师试点工作以来,全国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都已开展了公职律师、公司律师试点工作。

  中国证监会副主席桂敏杰表示,证监会专门制定了相关规章,明确证监会公职律师的职能定位、职责范围、权利义务、任职条件、监督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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