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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亨"纠纷暴露法律空白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7月14日11:37 法制日报

  专家建议国家行政部门主持调停

  7月3日,“两亨”协会决定提请撤消上海“亨达利”商标

  12年来,中国商业企业协会“亨得利、亨达利联合会”(简称“两亨”)与北京钟表眼镜公司就“两亨”商标纷争不断,但谁也没有注册下来

  我国现行法律中,没有对老字号的保护条款

  本网记者 郭毅 马也原 李丹

  7月3日,中国商业企业协会“亨得利、亨达利”分会(以下简称“两亨”)三十余家会员齐集哈尔滨,决定继续打商标官司———向国家工商总局商标评审委员会提出撤销上海亨达利钟表公司注册的“亨达利”商标的申请,并准备将“亨得利”商标由“两亨”分会申请注册改为由多个权利人共同注册普通商标。

  “亨得利”商标权纠纷案历时12年

  提起“亨得利、亨达利”,人们自然想到钟表、眼镜和黄金珠宝。“亨得利、亨达利”的品牌百余年来长久不衰、享誉国内外,其中凝聚了几代人的辛勤劳动和血汗。

  由于1993年以前的商标法未对服务项目进行保护,所以上世纪80年代及90年代初的“两亨”还算得上风平浪静,全国百余家钟表眼镜店守着老祖宗创下的“亨得利”这块金字招牌,各自经营发展,彼此相安无事。

  到了1993年,关于亨得利的商标之争开始了。

  当时,天津、北京的“亨得利”都向国家工商局申请注册商标,因诸多原因未获批准。

  但到了1998年,许多“两亨”会员单位惊讶地得知:1996年至1997年间,北京市钟表眼镜公司抢先向国家商标局核准注册了“亨得利”钟表服务商标、产品商标及眼镜服务商标、产品商标。随后,上海亨达利在钟表上也申请注册“亨达利”商标。

  1996年,北京“亨得利”获得了亨得利的注册商标后,由此开始了“攻城掠地”。北京这个原在同一旗帜下的“弟兄”,悄悄注册了商标后,立刻开始让全国所有的亨得利、亨达利关门或每年向北京市钟表眼镜公司“纳贡称臣”,几十年相安无事的全国百余家“亨得利”钟表店,由此烽烟四起。“两亨”协会意识到,如果“两亨”这个服务商标仅属于一家,对全国上百家“亨得利”来说,意味着不得扩大服务商标的使用地域、不得增加该商标使用的服务项目等等。

  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人们的法律意识不断增强,因“亨得利、亨达利”商标使用问题在全国引发的各地“亨得利、亨达利”之间的纠纷不断,出现了“兄弟相争”的局面,为百年老品牌投下了沉重的阴影。“快刀斩乱麻!”“两亨”分会在西安和天津召开理事会,决定依法争回合法权益。为此,1998年10月,中国商业企业协会“两亨”钟表分会向国家工商局评审委申请撤消北京“亨得利”的“不当商标申请”。

  经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商标评审委员会评审认为,“亨得利”作为具有百余年历史的商号,其商业信誉及商业价值是全国众多亨得利企业逐步创立的,应为全国众多亨得利企业共有,而不应为其中一家所独占。北京市钟表眼镜公司作为全国近百家冠有“亨得利”商号的企业之一,将“亨得利”商标注册专用,在取得“亨得利”商标注册权后,又禁止在其商标注册前就已冠有“亨得利”商号的企业继续使用“亨得利”商号,破坏了原“亨得利”商号的公平使用秩序和利益关系。据此,北京市钟表眼镜公司“亨得利”商标的注册侵犯了其他亨得利企业的合法在先权利,其行为已违反了诚实信用原则,构成注册不当,申请人申请注册不当理由成立。依照商标法、商标法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遂作出终局裁定:中国商标专利事务所代理中国商业企业管理协会全国亨得利、亨达利钟表分会对北京市钟表眼镜公司注册的第1093889号“亨得利”商标所提注册不当理由成立,该商标注册予以撤销。

  2001年,国家商标局裁定撤销北京市钟表眼镜公司抢注的“亨得利”、“亨达利”商标后,接着北京市钟表眼镜公司又对“两亨”协会注册的“亨得利”商标向国家商标局提出异议。接下来的几年,“两亨”与“北京市钟表眼镜公司”就谁可能注册“亨得利”的商标,不断向国家商标局进行着申请。双方你来我往,其间经历了法律规定的几乎所有确权程序,就这样,历时12年,“亨得利”商标谁也没有注册下来。此案成为目前历时最长的中国商标权纠纷案。

  打官司不是最好的办法

  在这场旷日持久的纠纷中,许多法律规定的不完善及执法部门的随意也都暴露无余。

  此前,北京市钟表眼镜公司所属的北京市亨得利瑞士钟表责任有限公司书记陈琪在接受某媒体记者采访时表示,由于涉及“亨得利”、“亨达利”商标的北京和上海两方面都不是“两亨”协会的会员,因此曾表示“最好是大家在一起共同协商解决,打官司并不是最好的办法”。另据记者了解到,北京和上海两家“亨得利”都曾经是“两亨”协会的会员,又先后退出了该协会。

  在记者的采访中,大多关注此案的商标专家都赞同“两亨”会员和上海“亨达利”———应该好好的“坐下来唠一唠”,他们不希望这场硝烟四起、涉及全国数十家商号包括钟表、眼镜及钟表、眼镜修理等项目上的商标争夺战就此继续展开,因为那样会“无休无止”、“劳民伤财”。

  希望老字号“亨得利、亨达利”一路走好。

  本网将持续关注这起历时最长的中国商标权纠纷案的变化与发展。

  本网哈尔滨7月13日电链接 以经营和修理钟表著称的老字号早在清朝光绪年间就创立了,1915年在上海设总店的“亨得利”是中华老字号。后杭州、南京等地也开设“亨得利”钟表店。目前全国大大小小亨得利钟表店已有百余家。

  1985年,由天津、上海、北京、武汉等地的“亨得利”联合另一著名老字号“亨达利”发起创立了全国亨得利、亨达利钟表联合会,共有十几家亨得利、亨达利企业被国内贸易部命名为“中华老字号”。“两亨”目前拥有会员单位68个,涉及全国29个省、市及60多个地区,成为国内最大的钟表行业协会。联合会并签署了全国联保协议,随后成立了中国商业企业协会“两亨”分会。

  “两亨”纠纷暴露法律空白

  刘和平

  在我国现行法律中,没有对老字号的保护条款。我国的商标法只对注册商标予以保护。谁对老字号商标的注册申请能够获批,应当在于他是否是该老字号纯粹的历史继承人。“两亨”中可能谁也拿不出证据来证明自己是纯粹的历史继承人,那么就要看证据显示谁使用在先。

  此案的关键还不在于此。企业名称(即商号)是由地域名称、字号、所属行业(或者经营特点)、组织形式四部分组成,在使用时可以适当简化,可是简化的适当度法律又没有规定,很多企业在使用时简化得只剩下字号。这就给商标和商号在概念上造成很大的混淆。商标与商号(企业名称)均属于《保护工业产权巴黎公约》保护的对象,在我国,商标权与商号权属于不同的法律规范,它们之间在法定的规范内本来不该存在所谓的冲突问题,但是人为的制造了一些复杂和混淆。对于字号,现行法律、法规、规章中都没有规定具有单独的法律权利。而字号只有在同一登记机关辖区内的相同行业内,才具有排他权,离开了这两个要素,根本不具有排他权。企业对商号的不当简化使用,且法律又没有明确的使用规定和相关部门不完善的监管,直接造成了大量的权利冲突,并导致基层行政管理部门不完善的监管“无法可依”,这正是法律的空白。

  “亨得利、亨达利”的钟表服务商标及眼镜服务商标之争,就是这样产生的。就目前亨得利、亨达利商标纠纷应当由国家行政部门主持和调停、化解矛盾,而不应当这样旷日持久地争执下去。

  作者为黑龙江省商标事务所所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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