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走访发现:汕头市区未成年人都能轻松买酒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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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7月14日11:37 大华网 |
本报讯(记者林子海林鹏)国家有关部门颁布的《酒类商品零售经营管理规范》规定,“从今年7月1日起酒类零售经营者不应向未成年人销售酒类商品”,但记者在采访中却发现,包括酒吧在内的不少食杂店依然向未成年人销售啤酒。这一违规现象应引起有关部门关注。 近两天来记者在龙眼南路、迎宾广场附近不少酒吧看到,消费者中有不少明显属于未 成年人,他们几个一群凑坐在一起,面前的小餐台前摆放着啤酒。在市区海滨路一些茶座,记者留意到未成年人都能轻松买到啤酒。记者就“禁酒”一事询问几名十五六岁的孩子,他们都一脸茫然。而经营者对此也表示不清楚,反正顾客要什么他就卖什么。 对于未成年人购酒的现象,市区一些食杂店经营者在受访时称,孩子们上街购买啤酒或是白酒等类酒类商品,经营者很难识别孩子们是买去“自用”还是家长让他们购买的,所以在这种情况下当然都是“欢迎惠顾”。(来源:《汕头都市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