敲诈“小姐台位费”20万“流氓大亨”被公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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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7月14日11:44 武汉晚报 |
本报讯 (见习记者 刘晓宁 通讯员江君胡酿)昨悉,洪山区检察院以涉嫌敲诈勒索罪,对2年“收”了近20万元“小姐台位费”的余波和余丽萍提起公诉。 从2003年3月开始,余波与胞姐余丽萍开始对石牌岭歌城内30余家歌厅的女服务员逐个登记,掌握了准确情况后,余家姐弟带领数十人挥舞刀具,扬言要收取“小姐台位费”,即每个上台陪客人唱歌的小姐收取5-10元。歌厅老板只好“破财消灾”。经查,自2003年3月 -2005年2月,余家姐弟共勒索15家歌厅近20万元。据悉,余波曾因强奸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2年。(来源:武汉晚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