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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此“娱记”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7月14日13:34 新民晚报

  杨展业

  采访文娱新闻的记者被叫作“娱记”,让圈内不少同行耿耿于怀。“娱记”算什么意思呢?指其职责就是娱乐大众吗?不不,身为记者,当然以报道事实为天职,拿新闻来戏耍、取乐的做法,岂是正路。

  然而最近看到的一些事,却叫人相信,“娱记”两字并非强加;看这行当中某些人的行为,确实像插科打诨、供人一哂的角色,而且比起娱乐圈笑星,要恶俗得多。台湾“第一美女”林志玲在大连拍广告坠马,很不幸地折断了6根肋骨,凡善良之人,无不同情,可是竟有“娱记”从她伤后的一张照片,“推断”出她曾做过隆胸手术,此番被马蹄踩爆了盐水袋云云,大书特书。又有“娱记”,居然瞄上了商场里的女试衣间,一番“卧底”,拍到了央视主持人王小丫的试衣照片,某门户网站便隆重登出,引来一伙无聊之徒频频跟帖:“再来点露的。”这样的“娱乐新闻”,趣味何在?

  道德何在?拿女明星的痛苦或隐私作消遣,不感到羞耻吗?

  对这种“娱记”,提出社会责任感的要求似乎太高,第一要做到的倒是学会做人和尊重人。做这一行,有机会接近明星,但有些人年纪轻轻,观念却陈旧得很,还是把明星尤其是女明星当作轻薄的对象。他们的职业道德水准,不仅落后于时代,也落后于大众。林志玲的“隆胸”报道传开后,许多读者上网声讨,这就说明,大众讨厌这种低级趣味。

  也想对负有把关责任的媒体老总说一句:什么样的“娱乐新闻”都开绿灯发表,污染公众的视听,这算不算一种失职甚至是渎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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