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下车库只售不租空荡荡 地上停车一位难求满当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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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7月14日13:34 新民晚报 |
明明有地下车库,可小区居民的汽车只能停在地面上日晒雨淋。对此,拥有地下车库产权的开发商表示,买车位,12万元一个;租车位,“我们不想收租金”。 居民 有车难停 昨天,家住杨浦区帆升公寓的吴先生来电反映,自从今年5月1日开发商将小区地下车 库收回后,一直没有开放车位出租,车主只能将车停在通行过道上。昨天下午4时,记者来到该公寓。小区共有5幢住宅楼,里面到处停满车子。写有“地下停车库”的蓝色指示牌很醒目,两道电动升降栏杆横在车库入口处,里面没有停车。 物业 无权管理 在帆升公寓的物业管理中心——上海延吉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办公室,工作人员陈女士介绍,小区内共有210户业主,而地面停车位只有29个,“现在小区里买车的人越来越多,停车难已成为物业最大的管理难点。但地下车库产权属于开发商,物业公司无权干涉此事。” 开发商 出售车位 记者随后又走访了公寓开发商——上海桥升商贸置业有限公司。据业务主管陆小姐介绍,在2003年5月帆升公寓交房时,公司已经取得了地下车库的产权证,并以7万元至12万元的价格向业主销售。“当时车库没有安装进出控制系统,有些业主就自己把车停进去了。” 今年5月1日,桥升公司收回地下车库,统一向业主出售车位。同时,公司刚刚向物价局申请核准出租价格,月租金在400元至600元之间,“不过,我也不知道什么时候才会批准。” 记者手记 月租金在400元至600元之间,而售价为12万元,相当于25年的租金总额——在租与卖的选择中,开发商自然更倾向于后者;然而,高达6位数的售价却让不少车主承担不起。 为制止部分开发商小区车位“只售不租”的“炒车位”行为,市房地局在去年9月公布了《上海市住宅物业管理区域机动车停放管理暂行规定》,指出“建设单位按规划要求配置的停车设施(包括地面或者地下停车库、立体停车库等)应当提供给本物业管理区域内的业主、使用人使用,尚未出售的应当出租,不得闲置不用。” 本报记者金孜华杨俊实习生张景晟俞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