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理多追究刑责少 打击经济犯罪"四多四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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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7月14日14:16 中国新闻网 |
中新网7月14日电最高人民检察院侦查监督厅厅长杨振江,日前在正义网与网友交流时指出,当前对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的犯罪活动执法不严、有罪不究、打击不力的现象还未消除,存在“四多四少”问题,造成这一问题的重要原因,就是行政执法与刑事执法相互衔接的工作机制尚未完全建立起来。 杨振江说,自去年3月至今,全国检察机关开展了打击制假售假、侵犯知识产权犯罪专 项立案监督活动,取得了明显成效,特别是督促行政执法机关移送、监督公安机关立案侦查了一批制假售假、侵犯知识产权涉嫌犯罪的案件。但是,当前对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的犯罪活动,存在实际发生多、查处少,行政处理多、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少,查处一般犯罪分子多、追究幕后操纵主犯和职务犯罪分子少,判缓刑多、判实刑少的“四多四少”的问题,在一些地方仍然较为突出,相当程度上影响了对经济犯罪的打击力度,助长了违法犯罪分子的嚣张气焰,影响了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的效果,甚至在一定程度上损害了中国的国际形象,造成这一问题的重要原因,就是行政执法与刑事执法相互衔接的工作机制尚未完全建立起来,公安、司法机关无从掌握行政执法机关处理的案件中有多少达到刑事追诉标准,行政执法机关如不移送,搞以罚代刑,公安、司法机关也无从解决。 杨振江指出,为有效解决上述问题,落实国务院《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的规定》,最高人民检察院牵头起草了《关于在行政执法中及时移送涉嫌犯罪案件的规定(试行)》的规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