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淄愽市临淄区法院利用科技手段撑起公正与效率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7月14日15:05 新华网

  新华网济南7月13日电(于建军、张道光)山东省淄博市临淄区法院近年来充分利用电子和网络等现代化科技手段,大大提升了审判工作中的科技含量和自动化、信息化管理水平,保证了每年近6000起案件的公正与效率。

  据统计,2003年以来,临淄法院受理各类案件14280件,审(执)结案件14590件,结案标的额8.6亿元,其中受理执行案件3260件,执结案件3440件,结案率和审限内结案率均超

过100%,案件的平均审理周期为27天,执行案件的执行周期为35天。如此高效的审判和执行,靠什么?临淄法院院长马学炬说:“靠规范的管理机制作保证,靠高效的信息化作支撑。”

  临淄区法院始终把信息化建设作为“一把手工程”,专门成立了院长任组长的信息化建设领导小组,切实加强了对信息化工作的组织领导。在信息化建设上临淄区法院先后投资300多万元,购置了笔记本电脑、台式微机等硬件设施,在院机关办公楼、审判庭、法庭设置了隐避性网线,完成了计算机局域网的建设,开通了法院内部网站和互联网站,实现了各法庭、院机关与上级三级法院的联网和信息共享。案件流程监督、资料浏览查询、公文起草、审签、印发等全部在网上进行,实现了信息传输网络化和办公无纸化。

  临淄区法院充分利用网络作用,拓宽外部监督渠道。在审判楼大厅内设置了大屏幕滚动显示系统,将案件开庭日期、承办法官、审理期限等案件信息全部在大屏幕中即时公告。在立案大厅设置了触摸查询机,将法律法规、诉讼收费标准、审限扣除方式、举证规则、审判纪律、监督职能部门等诉讼知识和监督途径全部输入触摸查询系统,向当事人公开,为当事人服务。这些措施不仅方便了群众诉讼,而且增强了审判工作的透明度,防止了“暗箱操作”。

  临淄区法院在实行对所有审(执)结的案件逐案卷宗评查的基础上,逐案随案件流程建立起了包括当事人基本情况、预收诉讼费、当事人是否申请诉讼保全、保全费数额、送达信息、开庭时间、合议庭组成人员、主审法官、书记员名单、庭审笔录、法律文书等全部案件信息的电子档案,并实行了电子档案与书面卷宗双重评查制度。逐案建立电子档案,实行电子档案与书面卷宗双重评查制度,院领导及办案人员可以随时了解掌握案件信息,群众可以凭有效证件查阅电子档案,为社会各界监督法院审判工作提供了新的途径,实现了对案件审限的有效监控。

  为方便群众诉讼,临淄区法院还实行了便民诉讼的立案机制,在法庭设立了远程立案系统,当事人既可在法院立案大厅立案,又可在各法庭按照统一立案的要求进行远程立案。并在法庭审判庭增设了庭审记录同步可视系统,在原、被告席上设置了液晶显示屏,原、被告可以同步监控庭审记录,保证了法庭审判人员能够及时制作出裁定书、调解书、判决书,增强了审判工作的透明度,提高了法庭审判工作的效率。

  近日,山东省全省法院信息化工作研讨会在临淄区法院召开,与会人员观摩了临淄区法院信息化建设情况,认为临淄区法院的信息化建设走在了山东省法院的前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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