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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货车超载追尾致被害人当场死亡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7月14日17:18 桂龙新闻网

  桂龙网7月14日讯 通讯员 覃春梅报道:虽说时间就是金钱,但是追求金钱与效率的前提,应该是遵守法规确保安全。

  2005年7月1日,犯罪嫌疑人黄某某驾驶川E07183大货车装载10吨硝化棉由四川泸州驶往广州,途径梧州市外环路平浪村平担沙场对出路口时,黄某某为省心,就一直近距离跟随前面一辆四川货车行驶。这时有一男子驾驶桂DN3174摩托车从货车左侧超上来,一直走在两

辆货车的中间,大约距黄某某的货车只有5米左右。这辆摩托车超车后就这样行驶了大约两公里,但是黄某某一直都没有按照交通法规与前车保持足以采取紧急措施的安全距离。这时,突然前面的摩托车停下来,黄某某立即踩刹车,但是由于货车距离摩托车实在太近,在刹车尚未起作用时货车的保险杠就碰到摩托车尾部。黄某某意识到发生交通事故后马上下车,看到摩托车驾驶员已经躺在货车右前轮的后面当场死亡。

  经查,犯罪嫌疑人黄某某是四川泸州某化工厂职工。案发时所驾驶的大货车限载5吨,但实际上载10吨货物,严重超载,影响该车的制动效果,总检制动不合格,且没有与前车保持足以采取紧急措施的安全距离,与前方同向行驶的摩托车发生追尾碰撞,造成二轮摩托车损坏、摩托车驾驶员欧某某当场死亡的交通事故,其行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十三条的规定,负事故的全部责任。近日,梧州市长洲区人民检察院已对犯罪嫌疑人黄某某涉嫌交通肇事罪批准逮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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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桂龙网 责编:黄珊 作者:覃春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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